-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312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8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25
泉教函〔2023〕180号
答复类型:A类
林文福委员:
《关于推动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建议》(20234145号)已收悉,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泉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十条措施》,泉州市教育局联合11部门研制出台《泉州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推动全市学前教育规模快速扩大,普及水平稳步提升,普惠程度不断提高,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正在形成,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秋季,我市有独立幼儿园1680所,其中公办664所,民办幼儿园1016所(民办园中普惠性民办园803所),小学附设学前班405个点。我市学前三年入园率99.16%;就读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58.78%,较去年同比增长3.19个百分点二;普惠率巩固提升至92.04%,较去年同比增长2.22个百分点;优质资源覆盖率提升至48.91%,较去年增长4.52个百分点。
一、强化保障,提高学前教育教师待遇。一是提高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通过对县督导等方式,保障教师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财政保障,推动市本级和县(市、区)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二是推进编外合同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为进一步推动编外合同教师与公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我局下发《关于推进落实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通知》,督促指导未实现同工同酬的县(市、区)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推进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目前,我市市直、丰泽区、洛江区、永春县、德化县、台商区、安溪县、开发区已落实新聘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方面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其他县(市、区)也逐步提升编外合同教师待遇,如:晋江市分别出台《中小学代课教师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意见(试行)》《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实行合同教师分级管理等级考评的意见》等文件,不断提高合同教师待遇,同时通过实行“分级管理、等级考评”进一步激励合同教师,在部分学校试点实行教师空编缺额经费包干,进一步提高合同教师待遇。三是优化编外合同教师管理。一方面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继续教育等方面推动编外合同教师与公办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另一方面推动各县(市、区)参照市直学校的做法,通过放宽招聘年龄限制和设置工作年限等方式为编外合同教师创造入编优惠。
二、加大投入,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获省级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奖补资金6310万元、4417万元、948.51万元、1951.23万元、2275万元、2006万元,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落实资金发放。目前13个县(市、区)均按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给公办幼儿园。市级财政统筹考虑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和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等给与奖补。此外,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本区域内的公办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民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级民办幼儿园,促进城乡、区域和公民办园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公民办幼儿园的共同发展。
三、延时服务,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2021年以来,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28号)精神以及省、市工作方案,泉州市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推动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在上级有关收费政策尚未明确之前,泉州市部分公办幼儿园先行先试,应家长的需求,依托具备收费权限的校外服务机构作为收费单位,按照非营利的原则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 并负责聘请幼儿园教师提供服务管理、发放劳务费等工作。
下阶段,我们泉州市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争取资金,保障学前教育发展。基础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是以县为主,市教育局将指导县(市、区)教育部门强化措施保障,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完善“以县为主、省、市奖补”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做好项目储备、适时遴选推送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协同做好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工作。
二是稳定师资,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依标配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编外教师同工同酬。加强统筹规划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编修完善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把建议落实在工作中,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补助保障政策,加强课后服务指导,不断探索课后服务形式,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系人:俞芳
联系电话:0595-22782220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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