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27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6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9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3405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8-04 23:54

    泉教函〔2023〕169号
    答复类型:A类

    吴雪萍:

      《关于建立特殊儿童融合教育支持保障的建议》(20234058号)由我单位会同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2023年2月,市教育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泉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提升特殊教育支撑能力。

      一、加强融合教育师资配备

      1.推进依标足额核定工作。2018年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编制总额,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各学校具体编制数,并可自主安排招聘具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融合教育资源教师。我市统一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近三年市县共核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8816个,推动全市全面实现依标足额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市委编制部门在省定编制标准的基础上还对市直的示范性学校在核编上予以倾斜,确保依标足额核定特殊教育学校编制。

      2.多渠道补充特殊教育教师。通过公开招聘、遴选优秀教师和专项公开招聘等方式多渠道补充特殊教育教师,进一步创新招聘方式,通过开展省内高校优秀师范类特殊教育毕业生双选活动,牵线搭桥,组织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和我市学校进行双向选择。2022年全市补充特殊教育教师22名,2023年拟进一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补充招聘在编特殊教育教师岗位31个。

      二、加强融合教育师资培养

      1.开展融合教育师资培训。2022年共培训180名融合教育教师,2023年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小学融合教育师资培训班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泉州市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训班的通知》,分学段分阶段开展融合师资培训,分别达170学时。2023年5月,组织全市特殊教育融合普惠发展活动之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研训,搭建融合教育经验交流平台,采取线下研训+线上同步直播方式,以专家讲座、经验交流、课堂观摩和评议,推广区域和省级融合试点校(园)融合教育做法。组织参加“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孤独症儿童相关讲座,加强融合教育师资培训。推动县(市、区)和学校组织开展研训研讨活动,推进省市级融合教育课题研究。

      2.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按照《泉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神,落实特教教师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普通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专职特教教师、教研机构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等特殊教育教师均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附设特教班应按不低于普通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20%的比例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对普通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特级教师、优秀教师等评审表彰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做好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工作。

      三、加强融合教育经费保障

      1.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落实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普通初中省定标准的10倍拨付,所需资金按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省、市、县(市、区)分级分档承担办法执行。普通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和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高于普通学生的部分,所需经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按照学籍所在学校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2.重视投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求各县(市、区)将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建设与维护、无障碍环境改造、教学器具配备、教师培训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教育局2017年补助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每所10万元,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康复设备,2018、2019年分别安排“残疾儿童康复资源教室建设”补助资金80万元,两年补助建设残疾儿童康复资源教室学校20所,2020、2021年分别下达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试点校(园)补助资金220万元,补助学校22所,改善学校的硬件设施。2022年市财政安排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补助资金220万元,支持建设资源教室44间。依据各县(市、区)缺口数量与年度建设安排,市财政按5万元/所的标准给予补助。2023年3月,组织4个专家组对11个县(市、区)24所随班就读基地校和资源教室建设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目前,我市特殊教育师资配备有待加强,孤独症、运动康复等特教教师不足,编外合同教师招聘难度大且稳定性不佳。下一步我局将在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支持下,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推进特教师资配备,进一步配足配齐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教师和相关专业人员,推动融合教育试点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特教教师,加强融合教育师资培训,提高融合教育水平。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 系 人:潘美霖
      联系电话:0595-22782220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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