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17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0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6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3425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5-02 00:47

    泉教函〔2023〕104号
    答复类型:A类

    市人社局:

      《关于进一步促进在泉高校毕业生留泉就业的建议》(2023425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涌泉”行动,多措并举促进大学生“留泉”就业创业,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加强就业创业辅导培训。依托在泉高校、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成立52个公益性创业学院(其中高校公益性创业学院18所,地方公益性创业学院34所)。2022年,各高校公益性创业学院重点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148期培训,共培训2万余人次。市教育局面向市直相关单位和高校征集创业导师256名,组建泉州市创业服务导师团。依托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泉州)开展“名企导师”训练营,面向来泉留泉就业创业的大学生开展公益性创业辅导,2022年已开展12期,培训400余人次,今年计划继续开展30期新媒体运营等专题培训。

      二是开展高校“留才奖”大比拼。对在泉高校的毕业生留泉人数、留泉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本科组和高职组综合得分前5名的院校分别给予50万、40万、30万、20万、10万元资金奖励,推动我市高校积极引导更多毕业生留泉就业创业。

      三是建设泉州市产教融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职业学校人才供给信息、可转化产学研信息和可共享实训基地信息,畅通校企沟通渠道,推进校企精准对接。

      四是加强“涌泉”20条宣传。要求各高校在学校官网、公众号等开设“涌泉”行动专栏,及时发布推送各地各部门关于“涌泉”20条的解读阐释、细化方案、申报途径等。指导学生用好“涌泉”20条及其他引才政策,提供专门咨询服务,引导和鼓励毕业生留泉就业创业。

      五是认真落实人才子女就学优待政策。贯彻落实我市人才子女就学相关政策,优化入学服务,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可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2022年共426名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政策照顾入学和中招加分。

      领导署名:毛伟雄
      联 系 人:钱  畅
      联系电话: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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