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171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0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1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3425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5-02 00:44

    泉教函〔2023〕102号
    答复类型:B类

    市妇联:

      《关于在每个县市区设立专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建议》(2023425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和指导服务,不断完善家庭教育各项工作。一是优化家校协同机制。完善家校联系制度,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途径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定期组织班主任、科任教师多形式开展家访活动,将家庭教育知识指导等纳入家访范围。二是开展家庭教育宣传。举办形式多样的家长学校,以“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为载体,每年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赋能和谐家庭,构建良好亲子关系”等主题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通过市教科所心理教研团队“心森林”家庭教育微课堂、东南早报“家庭教育第一课堂”等线上渠道,广泛宣讲家庭教育新理念、新方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落实落细部门职责,围绕开展家长教育等主题,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家庭教育工作机制。一是指导各地各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各地各校通过宣讲活动、座谈会、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家庭教育宣传,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校强化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通知》宣传贯彻落实。二是开展家庭教育家长培训交流。结合关键时间节点,针对学生思想变化、家长关注重点等,邀请专家进校园在家长会、动员会上开展公益讲座。挖掘各地家长在加强家风建设、推动家校共育等方面的成功做法,持续开展家庭教育典型案例的征集、评选和宣传。三是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平台建设。推动家庭教育改革创新,配合市妇联等探索建设各地各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平台),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不断完善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常态化工作机制,指导各校邀请家庭教育名师、家长等开展经验分享,推动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引导广大家长提高意识、优化方法、提升实效。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 系 人:吴德琛
      联系电话:22755882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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