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156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8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6
泉教函〔2023〕87号答复类型:A类
市人社局:
《关于在新疫情防控背景下促进我市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建议》(2023413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市委“涌泉行动”,多措并举促进大学生“留泉”就业创业,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加强就业创业辅导培训。依托在泉高校、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成立52个公益性创业学院(其中高校公益性创业学院18所,地方公益性创业学院34所)。2022年,各高校公益性创业学院重点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148期培训,共培训2万余人次。市教育局面向市直相关单位和高校征集创业导师256名,组建泉州市创业服务导师团。依托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泉州)开展“名企导师”训练营,面向来泉留泉就业创业的大学生开展公益性创业辅导,2022年已开展12期,培训400余人次,今年计划开展30期新媒体运营等专题培训。
二是开展高校“留才奖”大比拼。对在泉高校的毕业生留泉人数、留泉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本科组和高职组综合得分前5名的院校分别给予50万、40万、30万、20万、10万资金奖励,推动我市高校积极引导更多毕业生留泉就业创业。
三是加强“涌泉”20条宣传。要求各高校在学校官网、官微、公众号等开设“涌泉”行动专栏,及时发布推送各地各部门关于“涌泉”20条的解读阐释、细化方案、申报途径等,确保师生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同时,推动高校组织本校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处等负责就业创业工作人员以及全体辅导员、班主任等就“涌泉”20条进行专题学习研讨,确保精准解读和全面掌握政策要点。指导学生用好“涌泉”20条及其他引才政策,提供专门咨询服务,引导和鼓励毕业生留泉就业创业。
四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泉州市产教融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职业学校人才供给信息、可转化产学研信息和可共享实训基地信息,畅通校企沟通渠道,推进校企精准对接;全市职业院校与2400多家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共建63个产业学院,11个职教集团,开展3个国家级和7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278个“二元制”人才培养试点,建立工学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各高校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共建创新创业园、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等,争创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泉州)入选省级第三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领导署名:毛伟雄 联 系 人:钱 畅 联系电话: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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