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154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8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5
泉教函〔2023〕85号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建设公共直饮水设施的建议》(2023411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目前,市区学校已基本实现直饮水进校园。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学生的饮水健康问题,要求各地各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对学校饮用水安全进行安全检测,保障校园饮用水安全。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联合卫健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的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及法规培训教育。各地各校通过学科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等多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科学防控知识,特别是引导孩子多饮健康水,严防病从口入,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联合卫健部门,定期开展校园水质安全检查。督促使用直饮水设备的学校及时向供货商索取涉水产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检测报告等材料,并定期对设备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更换水处理材料及水质卫生检测,保障学校饮水安全。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限期整改。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推动学校建设直饮水设施,并督促学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 系 人:陈晓芳 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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