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137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6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6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3400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5-01 23:37

    泉教函〔2023〕68号
    答复类型:A类

    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促进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落地的建议》(第2023400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2022年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市场监督局制发《泉州市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依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活动,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协同配合。我局将认真按照全国和省、市部署,持续利用季度学校综治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整治工作,同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县(市、区)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市直各部门“平安单位”(校园周边治理方面)考评内容,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校园周边巡查联防机制,加大校园周边巡查整治力度,定期打击校园周边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清理整治。配合公安、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全面排查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根据设定的距离标准依法进行清理,依法严格处罚,教育震慑经营者守法经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游乐场、少年宫等青少年聚集区域电子烟销售网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电子烟销售网点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落实情况,对销售“上头电子烟”的网点,进行摸排、及时上报、严厉打击。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指导各地各校结合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标语、致家长一封信、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电子烟危害的宣传普及和引导教育,进一步密切家校沟通联系,形成合力,正面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参与整治行动,结合校园禁毒宣传,开展形式多样活动,向广大学生讲解吸食电子烟危害,普及“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防范知识,增强青少年识别电子烟意识和能力。

      领导署名:林长华
      联 系 人:王 利
      联系电话:22782905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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