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366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2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6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2204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2-07-31 17:59

    泉教函〔2022〕221号
    答复类型:A类

    曲仲委员:

      《关于出台保障教师队伍政策的建议》(20222040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人社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重视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通过优化师资调配、健全激励机制、强化培训培养等方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优化调配,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多渠道多方式补充紧缺学科教师。2021年全市通过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中职、遴选优秀教师等方式补充在编教师1944名,其中中职教师47人,50%以上用于补充农村学校及紧缺学科教师岗位。2022年,为了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统筹用好省、市、县三级统筹核增的教师编制,我局下发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泉教师函〔2022〕9号),要求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优化各学段学科师资补充结构,加大紧缺师资补充力度。县(市、区)每年补充的中小学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动、特殊教育、融合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30%,其中音体美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15%。2022年全市通过委托省统一笔试方式设置招聘岗位公开招聘在编教师2925名,其中紧缺学科教师岗位1053个,占36%,中职教师岗位107名,占3.6%。下一步我局也将根据您的建议,着力保障,多渠道补充中职学校及紧缺学科师资。

      二是支持多渠道补充师资力量。一方面统筹调剂多渠道增加中小学教师编制。我市积极协调省级编制部门,争取省级向我市统筹核增中小学教师编制4500个;市、县两级编制部门也缩减调剂其他事业单位编制用于保障我市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用编。2020年省、市、县编办统筹核增的12397个编制优先用于保障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等紧缺学科教师用编。目前,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经基本按省上要求依标足额核定。另一方面,在教职工需求数大于编制控制基数时,超额部分在“人员规模控制数”内采用编外合同管理、推广后勤服务社会化等方式,缓解教师编制紧缺现状,保障教学需要,并联合市人社局积极向省上争取,提出在每年招募“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时,增加招募具有教师资格的毕业生数量,以缓解师资不足的矛盾。

      三是支持招聘学校设定最低服务期限。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要求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应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支持招聘学校根据岗位需要设定最低服务年限,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坚持人才合理有序流动。2018年2月印发《泉州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泉教人函〔2018〕7号),支持各地对省级名师名校长(名园长)、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中小学名优教师建立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跨区调动,因个人原因擅自离岗的,撤销相关头衔和称号,停发并追回各类奖金和补助经费。

      四是多举措招贤纳士,为吸引更多人才来泉留泉创业就业,2022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对来泉留泉任教的教师提供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公共服务、生活补贴、社保补助等二十项人才支持政策,如提供最长1年的见习免费住宿、最长7天的在泉求职短期免费住宿,保障刚需购房,提供优质教育学位,发放1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和每月600元的社保补贴,免费乘坐公交、游泉州等等。目前,我市也在积极深化教育引才政策,着力加强政策优惠,探索常年引聘博士等优质人才到我市学校任教,有关文件已完成初步的征求意见,拟在进一步协调研究后下发。

      五是推行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我局与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方案》,支持县(市、区)根据本地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与高校联合开展师范生委托培养工作,力求通过定位委托、本土化培养方式,有效储备男性教师,以缓解本地教师队伍男性师资不足的情况。同时,加强公费师范男生签约培养,2019-2021年我市通过双选会共签约省公费师范男生205人。

      二、健全激励机制,提升教师岗位吸引力

      一是提高教师待遇。近年来,我市通过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完善班主任奖励、督促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将文明单位等综合奖项纳入财政保障等方式,提高教师待遇。针对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在目前住房补贴的基础上,出台诸如专业补贴、岗位补助等”,根据现行政策,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文件规定发放津贴补贴,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严禁擅自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及扩大实施范围。但是为激励教师敬业乐教的积极性,我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支持县(市、区)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激励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名优教师等特殊岗位教师”并“鼓励民办学校建立教师职业激励、待遇保障专项基金”。同时加大中职学校绩效激励力度,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及与教学科研相关的社会服务产生的净收入,可提取50%~70%的比例用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追加绩效工资总量。

      二是提高岗位职数比例。根据我局联合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人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我市将中小学高级、初中和幼儿园中级教师岗位职数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升五个百分点,以此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升教师的职业回报和社会地位。同时,落实基层和学校用人自主权,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的起始级,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在学校有剩余岗位数的情况下,建立竞争择优、竞聘上岗,每两年可晋级一个小级别(如12级晋11级,10级晋9级。),2022年在原已下放中小学中、初级职称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放中职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至县级和市直中职学校,畅通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

      三是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通过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突破制度壁垒,将编制和教师岗位职数总量交由教育部门统筹使用,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域内师资的统筹调配,为教师交流轮岗和岗位聘任及聘后管理提供政策支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教师“以县为主”管理原则,发挥统筹调配作用,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职数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将义务教育学校新增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预留一定数量用于交流教师的评聘,优先满足校长和骨干教师交流工作需要;从而达到提升了教师的积极性和队伍活力,优化县域内师资配置,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发展的目的。

      三、强化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一是建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力度,2020年南安市、德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高分通过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评估。2021年我市进一步开展县级教师进修校专项督导,全方位提升县级政府对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重视程度,在编制、职数、硬件设施、办学场所等方面给予进修学校政策支持和倾斜,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建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提升县级师资培训实力和质量。

      二是合理规划师资培养。遵循教师专业成长发展规律、科学规划“十四五”师资培养计划,畅通“新任教师—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教师专业发展通道,磨炼教师的教学技能和专业素养。同时,合理安排培训项目,2021年下达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市级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设置教师、校长两类,共有9个系列、65项培训,面向泉州市中小学编内外、公民办教师开展培训工作,全年共计培训教师139827人次,其中市直培训教师24883人次。2022年下达42项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市级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市级现已培训编内外、公民办教师1664人次,力求为教师提供平等、通畅、实用、有效的培训培养平台。

      三是推动师资全员培训。实施五年一轮的全员轮训,教师每年需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课科目不少于总学时三分之二),先后完成乡村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初中“壮腰”工程专项培训,对乡村教师和初中教师实施全员培训;持续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全员轮训、信息技术2.0全员培训工作,保障民办教师、编外合同教师享有平等参加培训的权益。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局将继续会同财政、人社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支持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领导署名:徐昌裕
      联 系 人:曾玲
      联系电话:22766208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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