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36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24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9
泉教函〔2022〕249号答复类型:B类
民盟泉州市委会:
《关于推进泉州师资力量均衡化发展的建议》(第202223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泉州市通过深化“集团化办学”、探索教师“无校籍”管理、试点跨县(区)选任调配校长、多渠道补充农村教师等方式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解决“择校热”难题。
一、深化集团化办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继续规范指导县域集团化办学。持续推进“城区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对口支援等办学模式改革,例:2021年举行“继续开展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合作办学及合作创办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第二校区”签约仪式,市直小学在泉州城东、东海新区以及台商区、开发区、石狮市等地办分校,建成“一校两(三)区”发展新格局。探索实施结对帮扶,在市域范围内,健全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对口帮扶县域薄弱高中机制,全面提升县域薄弱高中办学水平。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建设中小学教育集团6个、“总园+”学前教育集团项目8个,年底推动实现城乡学校教育共同体建设全覆盖。
2.试点“名优校+”办学模式。出台泉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泉教规〔2022〕4号),力争到2025年,形成有泉州特色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共同体办学格局,建设100个有特色有影响的优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共同体,在师资、课程、教学、教研等方面加强统筹融合,缩小办学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将石狮校区纳入“名优校+”教育共同体给予继续帮扶。利用信息化技术,整合名师名校优质教育资源,试点实施“5G+”同步课堂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扩大我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 整体提升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 。
二、探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无校籍”管理
1.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工作。从教育均衡发展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需求出发,引导校长教师树立由 “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的大局意识,大力推进师资校际交流轮岗力争学校间教师合理流动、促进教育资源优势互补,增强教师队伍活力。近三年来,全市12个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通过校际调动、公开选调、支教援教、跟岗学习、“小片区”“大片区”管理、学校撤并师资分流,超员交流、旧校区到新校区、到合作办学学校交流等形式深入推进师资轮岗流动, 2020-2021学年全市有2613名义务教育教师参与县域内校际交流,占21715名符合交流教师的12.03%,其中902名实际交流骨干教师占交流总数34.52%。
2.落实城镇教师赴农村支教制度。要求城镇公办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2021-2022学年市直学校(单位)选派53名教师赴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同时接受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13名师资来校跟岗。
3.健全校际交流激励机制。完善校长选拔和教师评先评优机制,对积极参与交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校长教师,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含教学点,下同)工作的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同时,发挥教师职称评聘导向作用。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支)教作为晋升高级教师职称的必备条件。校长教师交流到异校工作,保留其在原学校所聘教师职务等级;具备中、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未聘任相应职务的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可优先聘任相应职务。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年,表现突出的,可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高聘一级。另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职数时应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义务教育学校新增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预留一定数量用于交流教师的评聘,优先满足校长和骨干教师交流工作需要。
三、改善行政领导的校对校交流系统
试点开展全市区域内跨县区中小学校长选任调配,拟结合“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中小学校(幼儿园)校级干部市县双向交流机制,初步制定实施方案。中小学校(幼儿园)校级干部市县双向交流主要分为交流任职和挂职锻炼两种方式,首批双向交流拟在市直学校和鲤城、丰泽区属学校之间试点开展。
四、 多渠道扩展中小学教师来源
1.统筹调剂多渠道增加中小学教师编制。我市积极协调省级编制部门,争取省级向我市统筹核增中小学教师编制4500个;市、县两级编制部门也缩减调剂其他事业单位编制用于保障我市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用编。2020年省、市、县编办统筹核增的12397个编制优先用于保障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等紧缺学科教师用编。目前,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经基本按省上要求依标足额核定。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与编制部门的沟通,推进依标足额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并充分考虑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高考综合改革等附加增编因素,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结构,保障中小学教育教学需求。
2.提前摸底,做好教师培育储备。每年均组织县(市、区)摸底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提前介入培养、定向储备师资,要求县(市、区)根据中小学教师岗位空缺和补充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辖区内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当地师资自然减员等因素,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确保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履约任教有编有岗。
3.推行师资定向培养。我局与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方案》,支持县(市、区)根据本地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与高校联合开展师范生委托培养工作,力求通过定位委托、本土化培养方式,有效储乡村师资。同时,加强公费师范男生、复合型公费师范生签约培养,2019-2021年我市通过双选会共签约省公费师范生、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公费生222人。
解决“择校热”难题任重道远,泉州市教育局将根据贵盟的建议,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推进泉州师资力量均衡化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领导署名:徐昌裕 联 系 人:林明珠 联系电话:28966008
泉州市教育局2022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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