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349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23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8
泉教函〔2022〕238号答复类型:B类
柯天从委员:
《关于为我市初、高中学生减负的优化建议》(202222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位推进“双减”工作,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谋划部署,加快推动“双减”工作落实,做好顶层设计,压实各县(市、区)及各单位责任。各地各校根据实际制定“一县(校)一案”“一县(校)一策”,多措并举,推进“双减”落地落实,针对我市初、高中学生减负工作,将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强并推进:
一、校内减负方面:
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坚持发挥教研支撑作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全面压减作业总量,提升作业管理水平,降低考试压力。丰富校内课后服务内容,拓展课后服务供给渠道,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巩固课后服务全覆盖成果,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确保教师在课内“教足教好”、学生在课内“学足学好”,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同时,在严控作业总量和时间的基础上,统筹调整各学科作业结构和总量。
二、家庭、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方面:
1.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2.强化集中宣传。加强党的教育方针和“双减”政策宣传解读,强化家校协同共育,树好导向,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人观念和成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切实纠正“唯分数、唯升学”等不良倾向。
3.进一步依法治理校外培训。加强政策引导,积极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以应试为导向转向以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为导向。坚持从严审批,严格落实准入制度,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倡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培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无证无照机构和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的问题机构,依法严肃查处。规范培训时间,实行校外培训机构报告制度,规范教学行为。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资金流动的全过程监管,从源头遏制校外培训机构高收费、乱收费、圈钱跑路等行为。
4.积极推进“减负提质”。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在全市遴选45所“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培育建设学校,推行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至2025年创建100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构建“5G+”专递课堂,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实现教育质量、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师资水平明显增强,家长对学校满意度明显提升,从而建成一批“家门口的好学校”。
5.推动评价改革,落实“全面育人”。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坚持统筹兼顾,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相信委员关注的初、高中学生减负的政策会落实到位。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 系 人:张万里 联系电话:0595-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2022年7月18日
(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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