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34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2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8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223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2-07-31 01:16

    泉教函〔2022〕229号
    答复类型: A类

    民盟泉州市委会:

      《关于构建泉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建议》(202223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完善家庭教育指导保障体系。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联合市委文明办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通知》,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列入年度学校德育工作要点,列入文明校园创建内容,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不断完善学校家委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学期至少召开2次联席会,并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途径,畅通家校沟通渠道。2022年遴选30所泉州市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其中推荐5所参评省级)和30个泉州市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其中推荐5个参评省级),广泛开展“家长志愿服务”、“家庭教育分享”、“家长客串教师”等家校合作活动,定期邀请家长进校园分享育人经验。通过“线上交流”与“线下面谈”相结合方式,定期组织班主任、科任教师开展家访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家庭教育。通过校园网络平台、家长微信群、家校联系卡等途径,及时宣传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和学校工作举措,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支持配合,促进家校合作共育。

      2.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指导。坚持每年开展“争做合格家长 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以“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为载体,定期组织家庭教育骨干讲师深入到城乡特别是农村基层学校宣讲家教新理念、新方法,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以“赋能和谐家庭,构建良好亲子关系”为主题,举办9场家庭教育网络公益讲堂,全市近80万学生家长参与活动。利用市教科所心理教研团队“心森林”微信公众号开设家庭教育微课堂,分批推送中小学心理和家教微讲堂30多节。联合市妇联组织“家教伴成长,爱润泉家福”2022年泉州市“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书香小芽儿”亲子共读、家教讲堂、评选家教典范等专题活动,创设家长与孩子沟通交流机会,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3.加强家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联合相关部门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并成立泉州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专家指导组,每年各选派近100名教师参加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学院开设的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教师培训班,至今已有1000多名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教师参与培训。2011年以来,依托泉州师院继续教育学院和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分期分批举办泉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班,将家庭教育纳入培训课程内容,已培训中小学班主任16000多人次。2022年,选派2663名教师参加福建省学校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培训;7月中旬举办2022年泉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班,全市100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教育部门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家庭教育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保障体系。将家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对县(市、区)教育督导内容,将家校合作开展情况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和对学校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二是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讲师团示范、引领作用。定期深入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继续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研讨和经验交流,切实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能力。三是进一步深化家庭教育主题活动。继续举办“赋能和谐家庭构建良好亲子关系”家庭教育网络公益讲堂活动,邀请省内有成功经验的家庭教育专家开展家教巡回报告、家庭教育公益巡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形成综合育人体系。

      领导署名:王瑞钦
      联 系 人:黄雪云
      联系电话:22755882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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