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331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2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5
泉教函〔2022〕217号答复类型:A类
苏梽芳委员:
《关于组建泉州市教育集团的建议》(20222094号)收悉。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也感谢您的宝贵建议!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分析调研,出台相关政策,其中最主要的是2022年7月4日泉州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市人社、市委编办等四部门出台《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泉教规〔2022〕4号),方案内容与您的“教育集团”建议高度吻合,“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不仅体现集团办学的思路,也解决了集团办学的管理与考核评价等具体运作问题,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市教育局统筹,各县(市、区)教育局协调实施“集团化办学工程”的建议。
1. 在市教育的统筹下,“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各县(市、区)建设100个有特色有影响的优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共同体,更加发挥教育共同体办学优势,全面扩大我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推动乡村振兴,整体提升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
2.“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的组建形式,采取“1+N”的教育共同体(1所名优校+N所学校),“一对二”或“一对多”等形式开展教育共同体办学。
二、关于各县(市、区)构建一个或几个实力相对均衡的教育集团,避免优质校抱团、差校被边沿化的风险。
根据《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推行“三种模式”。
1.领办型。通过名优校设立分校区、薄弱学校委托名优校管理、新建学校划归名优校管理等方式组建。各县(市、区)要按照地理位置相对集中原则,由名优校牵头领办,推动实现资源管理一体化、内部管理一体化、课程教学一体化、教师发展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名优校派出至少1-3名学校干部至新增成员校任职,任职年限不少于2年。
2.“5G+”型。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鼓励不同县(市、区)学校之间、市属学校与县(市、区)学校之间广泛开展“5G+”专递课堂,深化教育办学合作,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支持中小学幼儿园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外优质品牌学校开展远程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新优质学校。
3.互促型。通过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多法人组合等方式,发挥各自办学优势,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实现共赢。鼓励倡导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等纳入教育共同体管理,提升学校办学质量。
三、关于对教育集团内教师管理的建议
“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着力强化教育共同体内部师资共享共建,推动建立“统筹管理、互派师资、共同发展”的人员管理使用模式。强化师资共育,推进名优校通过设置骨干名师和校长工作室(坊)等方式组建校长教师发展共同体,高位引领带动成员校师资共同成长。名优校要强化统筹管理、多元评价,推进在教育共同体内试行师资柔性统筹管理,优化教师考核评价,成员校根据名优校的教师评价体系,形成适应本校实际、符合教师发展规律的多元教师评价体系,教育共同体建立师资定期交流制度,名优校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统筹设置安排教育共同体师资交流计划,确保交流比例不低于省定要求,没有农村校或薄弱校工作经历或者在本校工作六年以上的骨干教师优先流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向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倾斜,鼓励各校预留部分的中、高级岗位,优先用于评聘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探索深度融合,在条件成熟的教育共同体内试行管理团队双向交叉任职、互派教研团队,通过团队融合,推进教育共同体内各校办学水平、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四、关于对教育集团管理考核的建议
“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的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属地管理。以县域为主成立的教育共同体,须经县域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教育共同体进行评估和评价。市直学校成立的教育共同体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2.优化内部管理。制定教育共同体办学章程,明确教育共同体“1”和“N”的权利义务权责,建立以共同愿景为核心,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管理机制。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增强教育共同体的归属感与认同感。
3.规范办学行为。严禁教育共同体内通过“掐尖”方式违规招生,严禁教育共同体违规跨区域招生。教育共同体内各成员校应按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禁以各种形式借读、挂学籍跨校就读。
4. 推进五大发展。一是资源建设共享发展,二是课程教学共研发展,三是文化内涵共融发展,四是教师管理共建发展,五是学生联动共生发展。
同时,建立对“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的绩效评估机制。
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制订教育共同体办学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增值评价”,整体评价办学情况,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每所学校学生进步、教师成长、学校持续发展情况。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将学生、家长与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教育共同体办学成效的重要标尺。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评估。
初现成效:“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逐步开始在我市部分学校试点开展。如泉州五中除了实行桂坛校区、城东校区“一校两区”管理,还设立了桥南分校、台商区分校,选派学校干部到分校任职,以“领办”的形式,推动一体化发展。泉州五中还与台商区东园中学、泉港五中、永春二中、永春三中等多所学校结对,通过送教下乡、示范课教学、听评课互动、专题式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各所学校进行帮扶,并通过名师工作室、线上慕课、专递课堂、教研课程资源共享等多种渠道,辐射优质教育资源。7月初,泉州五中召开“5G+专递课堂”工作筹备会,将推进5G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共同体学校共同教研、“同上一堂课”,携手打造教学、教研共同体和学生、教师、学校发展的共同体。
目前,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的号角已经吹响,将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增加教育共同体的数量,进一步构建有泉州特色的共同体办学格局,在“输血”的同时也“造血”,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系人:玄甲红 联系电话:0595-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2022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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