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30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1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4
泉教函〔2022〕152号答复类型:A类
王锦延委员:
《关于为我市高校毕业生延期提供食宿服务有效配合人才引进政策落地的建议》(20222238号)由我局会同市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竞争力、高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全市现有全日制高校18所(公办8所、民办10所),另有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福州大学石化学院和晋江科教园在泉办学,在校生总数约18万人,初步建立起规模稳定、结构合理的服务泉州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每年培养毕业生约4万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在福建就业约占80%,在泉州就业约占35%),毕业生的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已成为推进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延期食宿服务的建议,确实有利于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毕业过渡阶段的生活需求。经了解,我市大部分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为保障学生实习和就业需要,均通过调整课程安排,提前完成教学任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均以在校外实习为主,大多无需回学校住宿。同时,为引导毕业生来泉留泉就业,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对产业急需的本科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600元或800元的安居补助(最多发放24个月);对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国家助学贷款、脱贫户家庭、特困人员在校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在高校毕业生集聚地按“拎包入住”标准,建设和运营高校毕业生青年公寓,提供专职管家、青年社区活动等全天候“一站式”租赁服务,为高校毕业生租房提供可选项;符合安居补助条件、在工作所在县(市、区)无自有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租住青年公寓,除安居补助外还享受租房优惠,即:在享受安居补助的同时还可享受按租房价格85%优惠政策租住青年公寓。
结合您提出意见,我局将会同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组织我市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在毕业前摸排需要在校延期食宿的毕业生,在确保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探索为其提供延期食宿、就业指导等个性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同时,加大我市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加大在?才安居保障、落户、租房补贴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留泉来泉就业创业。
感谢您对我市高等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给予关注指导。
领导署名:毛伟雄 联 系 人:黄洺鋆 联系电话:0595-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2022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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