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229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1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30
泉教函〔2022〕130号
答复类型:A类
市文旅局:
《借鉴台湾文创发展经验发展 泉州文化创意产业》(2022306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目前,我市华侨大学、黎明职业大学、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文化创意与策划、广告设计、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相关在校生近7000多人。结合泉州市台盟提出的相关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推动我市高校、职业院校根据我市文创产业发展实际及人才需求,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支持有条件的学校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增加文创产业等相关专业或扩大招生规模。
2.鼓励和支持我市高校与文创产业企业深入开展“订单式”、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共建实训基地建设、产学研用合作,提升我市文创产业人才培养水平。
3.引导和推动我市高校、职业院校发挥学校师资及教育教学资源优势,面向文创产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资格认证培训、继续教育等,提升文创产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领导署名:毛伟雄
联 系 人:黄洺鋆
联系电话:0595-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