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5-00185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1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2
泉教函〔2025〕147号
答复类型:A类
张占岭等6名代表:
《关于加强泉州市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引进的建议》(第1244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教战略,扎实推进“十四五”教育人才揽蓄行动要求,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着力提升人才引聘成效,为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扩大引才规模,夯实人才储备
(一)扩大引才规模。2023年以来我市通过“公开招聘+专项引才”双轮驱动机制,构建“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双选会、基础教育人才引进”等多元引才体系,累计引进博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毕业生及优秀教育人才2891名。2025年进一步盘活来泉人才编制蓄水池,现已统筹编制资源完成2584个在编教师岗位征集,岗位规模位居全省前列。
(二)强化拔尖创新人才引聘。2025年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泉州市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五大行动计划》,加大具有理工类博士、硕士学位的科学类学科教师招聘力度,逐步推动实现每所小学至少有1名具有理工类背景的硕士学位科学教师。同步推动配齐初中、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信息科技(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创学科教师。
二、创新引才模式,拓宽供给渠道
(一)畅通入编渠道。2022年推动出台《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填补基础教育引才政策空白,
引进博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毕业生及优秀教育人才来泉从事基础教育。强化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聘,各招聘单位可根据核准的总公告自行发布招聘公告并组织招聘,进一步提高单位引聘拔尖创新人才效率。
(二)创新引聘方式。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支持学校通过项目化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教练等拔尖创新人才,对于具有特殊才能和创新潜力的、符合引进条件的非教育系统人才,支持各县(市、区)为引聘人才提供便捷通道,缩短引进时间。
(三)强化泉籍教育人才数据库建设。建设泉籍毕业生生源库,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学科缺口、岗位需求等信息,对于公费师范毕业生、部属本科师范院校毕业生等进行针对性招聘,鼓励并吸引泉籍优秀教师、优秀毕业生回泉任教;同步关注流出教师,重点吸引曾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奖项、具备学科竞赛指导经验的金牌教练教师回流任教,2024年我市从浙江省“回流”引聘1名化学学科泉籍金牌教练。
(四)搭建引才平台。一是搭建校招平台,鼓励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走出去”引才,通过组团专项招聘、双选会等方式,构建覆盖部属师范类院校等优质高校的引才网络,实现教育人才引进的精准对接和持续供给。二是发挥校友资源,选聘在泉任教的优秀校友担任“引才大使”,依托在泉任教的优秀人才校友网资源定向挖掘目标院校优质毕业生、优秀教师人才等,实现人才靶向引聘。
(五)强化校地合作。发挥学校自主权,推动中小学与高校合作强化人才培养,如:泉州一中与福建师范大学、泉州师范学院签订共建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同步印发《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方案》,支持县(市、区)结合实际需求通过与高校合作培养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储备本土化急需师资人才,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
三、挖掘潜在资源,优化人才培养
(一)强化本土人才培养。2023年出台《关于实施中小学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工程的指导意见》,推动试点基地学校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新科技企业等联合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指导学校积极对接“英才计划”“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等项目,挖掘一批有潜质的科学创新人才,建成科学拔尖创新人才库。
(二)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支持中小学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鼓励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前往科技馆(分馆)、高校实验室、科技型企业技术中心、“大院大所”等校外科学教育场所开展各类科学教育实践活动,培养中小学生创新能力。落实科学副校长配备,推动中小学校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青少年宫、博物馆、科技企业等聘任科学副校长,推动中小学(中心校以上)科学副校长全覆盖,建立学校与科学副校长的常态化联络机制。
(三)挖掘社会实践资源。实施“馆校合作”计划,统筹推动在泉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馆(分馆)、博物馆、实验室、高科技企事业单位等,向中小学科学课和教师开放所属的场馆、基地、实验室、生产线等平台和资源,开发科学教师培训项目或设立教师科学实践工作室,构建馆校合作科学教育资源体系。泉州市教育基金会将于2025-2027年每年拨付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费用100万,助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四、健全组织保障
(一)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等多部门联动开展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为引聘到我市的高校优质毕业生和基础教育名师提供政策优惠,并允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配套出台工作细则。
(二)强化经费保障。2022年10月以后从泉州市以外引聘至我市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为80万元的经济补助;引聘的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引聘学校类别享受总额度为18万元至22万元的经济补助。引进类基础教育名师可按引聘层次享受总额达60万元至200万元的经济补助;同步享受泉州市户籍人员购房政策和总额达20万元至8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承租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按人才层次享受租金减免等安居保障。以上引聘人员属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的,所获补助由各级财政部门按比例进行保障,经费差额部分由所属教育部门予以保障。
(三)升级政策待遇。根据《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升级人才政策待遇。一是完善职称评聘机制。对引聘紧缺急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首次聘任高级职称相应等级,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首次聘任中级职称相应等级可不受职数限制,实行专项管理。支持引聘的基础教育名师享受职称直聘政策,聘任时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相应的岗位,实行专项管理。二是完善晋升机制。经考核教育教学成效好的博士研究生可作为学校校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教育教学成效好的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可作为学校中层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符合相关行政管理岗位任职要求的基础教育名师,本人有任职意愿且经考核适岗的,可任命为学校校级干部或中层干部。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龙头企业出资推动拔尖创新人才发展,同步加强对拔尖人才引育的督导,推动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取得成效。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长华
联 系 人:唐静怡
联系电话:0595-28966008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