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5-0015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1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8
泉教函〔2025〕130号
答复类型:A类
王巧艺代表:
《关于我市社区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100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了不断满足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口〔2023〕101)等文件精神,教育部门立足“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的行业职责,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推动托育工作发展。
一是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2024年以来,泉州市教育局在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中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截至目前我市独立设置幼儿园有托班125个、在园幼儿1771人。
二是建立早教人员职前职后培养机制。
1.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学前教育系开设早期教育专业,设立儿童早期教养与指导福建省高校应用文科研究中心和学前教育学院早期教育研究所,指导全市幼儿园扎实开展0至3岁儿童早教实验工作。
2.积极支持高校开设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目前全市共有5所高职院校开设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专业,在校生2201人;有21所中职学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在校生6800余人。
3.鼓励部分幼儿园教师积极参与由福建省职业培训中心、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的早教教师岗位技能培训,以及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育婴师培训,一方面缓解早教人员不足现状,另一方面提高全市早期教育师资整体素质。例如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先后开设托育机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班、托育机构骨干教师能力提升班、托育机构后勤人员能力提升班、托育保育师职业等级认定考试培训班、托育服务职业技能竞赛集训等5类项目共计12班次项目培训,先后培训1169人次,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持证率,从不同层次提高了全市早期教育师资的整体素质。
此外,依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泉州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聚焦“专业”,推进托育质量提升建设。一是建设国家级教学资源库。与山东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共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新增《婴幼儿回应性照料》《婴幼儿伤害预防与处理》《婴幼儿生理基础》等3门专业核心课程,新增素材资源369个,可供使用者线上学习、测评、互动等。二是优化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推动2024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从原有“2.5+0.5”学期学制改为“2+1”学制,人才培养模式更适应行业人才需求。与10家普惠托育机构签订协议,设立实践基地,保障学生“三习”时长,定向输送人才。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把建议落实在工作中,会同卫健部门落实补助保障政策,不断探索托育人员培养方式,进一步提高我市托育服务水平。
领导署名:蔡吉生
联 系 人:俞芳
联系电话:0595-22782220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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