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5-0005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30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7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04-13 21:01

    泉教函〔2025〕32号
    答复类型:A

    市公安局:

      傅鑫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青少年防毒禁毒宣传教育的建议》(第20241278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将禁毒工作纳入到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开展教育宣传活动,普及禁毒基本常识,充分发挥学校禁毒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一是注重完善管理机制。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成立禁毒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校内外结合的禁毒教育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全市禁毒工作考评细则要求,常态化组织开展各项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注重融入课堂教学。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各校在落实教学大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等五个方面加大力度、下足功夫,结合各学段特征开设毒品预防教育课程,并将禁毒元素有机融入道德与法治(政治)、化学、生物、公用安全等相关课程,全面落实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每学年不少于2课时的禁毒宣传教育。三是注重丰富宣教形式。各地各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校园广播、LED显示屏、官方网站、宣传栏等传统宣传媒介开展禁毒宣传,运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介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扩大覆盖面和受众面。以“防范滥用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禁毒展览、一次禁毒主题班会、一次禁毒知识答题活动、一次禁毒作品征集活动、观看一次禁毒题材影视作品或文艺演出),持续巩固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成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预防宣传教育力度,落实禁毒教育公共课程,持续增强青少年的禁毒意识及自觉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领导署名:李自坚
      联 系 人:郑晓菁
      联系电话:22783508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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