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5-00056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0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04-13 20:40

    泉教函〔2025〕30号
    答复类型:B类

    泉州市委政法委:

      吴玉季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司法保护和网络保护的意见建议》(第1268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我局历来重视网络素养教育。每年都开展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引导师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助力网络信息素养提升。常态化组织网络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网络安全宣传校园日活动,如观看在线课程、观看网络安全知识VR展、开展主题班会和宣讲、开设网络安全宣传专栏等宣传普及教育活动,提升广大师生网络素养、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营造清朗网络环境。从2023年始,市教育局每年都组织网络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极大提升了我市的师生网络素养能力。

      二、大力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印发《泉州市校园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建立健全1700个中小学校安全部,设立2万名班级法治委员、3万名班级安全委员,进一步落实“1530”安全教育工作机(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的安全提醒或安全教育课),常态化普及未成年人安全教育相关知识,持续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主力军作用。针对新形势下学生自主性增强与学校传统管理模式的矛盾、网络手机的“双刃剑”、部分学生特别是随迁子女监护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等问题,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组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校园法治副校长大队,结合班会课、团队课、培训、演练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营造广大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校园和谐氛围。

      充分发挥“泉校安”宣传主平台作用。开展泉州市安全教育平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网络欺凌、防网络诈骗、防校园贷、防个人信息泄露等主题学习,联合泉州移动传媒,针对乘坐公交的家长、老师、学生群体,精心制作并精准投放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诈骗等安全宣传短片,提升群众甄别网络违法犯罪的能力。针对不同季节、不同时段网络安全事故特点,结合“泉家育福”协同育人平台建设,推出“泉教安工作提醒”“泉校安周微信提醒”“泉校安安全知识小宝典”栏目,提前发布安全预警,着力提升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领导署名:郑建聪
      联 系 人:陈晓荣
      联系电话:22784115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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