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5-0004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5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04-13 17:19

    泉教函〔2025〕13号
    答复类型:A类

    市商务局:

      廖雪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扶持直播电商发展的建议》(第1061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随着直播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相关专业技能人才的紧缺,我局注重引导泉州高校开设直播电商相关培养课程,加大直播电商人才培养力度。目前,我市有华侨大学、泉州职业技术大学、黎明职业大学等13所院校开设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现有在校生9000余人,每年向社会输送电商专业人才2000余人。同时,我局鼓励和支持高校、职业学校积极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入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共建实训基地、共建产业学院等合作项目,校企协同提升直播电商人才培养水平。如,泉州职业技术大学与安踏集团共建“安踏电商服务产业学院”,泉州市产教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与泉州师范学院共建“跨境电商直播实训基地”、与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共建商务

      英语跨境电商方向“专业实训订单班”,将企业导师资源、实训体系优势充分融入学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就业创业等互动交流,促进互惠共赢发展。

      结合代表建议,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支持我市有条件的高校结合直播电商发展和人才需求,开设直播电商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大直播电商人才培养力度;二是推动我市高校发挥师资及教育教学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和企业开展直播电商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资格认证培训、继续教育等,提升直播电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 系 人:蔡惠仙
      联系电话:0595-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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