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5-0003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0
泉教函〔2025〕11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宝花、李雪萍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议》(第1046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与行为规范宣传教育。一是开展专题教育课程与主题活动。要求各校将食品安全、手机使用规范、盲盒消费风险等内容通过主题班会、专家讲座等形式,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和健康消费观念。二是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卫健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普及活动,重点讲解校园周边流动摊贩食品的安全隐患,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三无”食品。三是利用数字化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依托“泉家育福”平台,增设“食安校园”专栏,开展就餐满意度调查。通过家长微信群、学校公众号等渠道,推送食品安全科普视频、防沉迷游戏指南等内容,并定期发布警示案例,增强教育效果。
二、协同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借鉴鲤
城区城市管理局与学校联动整治流动摊贩的经验,联合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违规销售盲盒及电子产品的商铺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二是推动学校食堂优化餐饮服务,通过提升菜品质量吸引学生在校就餐,减少接触校外高风险食品的机会。三是规范周边商铺经营行为。协调文旅局、公安部门,对校园周边商铺销售盲盒、游戏卡牌等商品进行排查,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具有成瘾性、赌博性质的商品。对违规商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形成长效震慑。2025年1月16日晚,联合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等新业态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净化未成年学生成长环境。
三、完善家校社协同监管机制。一是强化家长教育与责任落实。要求学校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明确家长在课外监管中的责任,引导家长配合学校落实手机使用时间管理,并关注子女消费行为。二是联合市公安局修订印发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规范,组织校园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鼓励学生家长参与护学岗,形成共治合力。三是建立学生行为动态监测机制。依托各校心理辅导室,将游戏成瘾、盲盒沉迷等行为纳入学生心理健康筛查范围,对高风险学生提供一对一干预。联合社区开展“健康周末”活动,组织体育、阅读等替代性活动,减少学生接触不良消费场景的机会。
泉州市教育局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人大代表建议为指引,以“家校社联动、多部门协同”为核心,全面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筑牢学生健康成长防线。
领导署名:蔡吉生
联 系 人:邓清耀
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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