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4-00241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1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8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5-31 00:55

    答复类型:A类

    谢水英代表:

      《关于改革中考志愿填报方案发展壮大特色优质高中的建议》(第1140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中考中招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多年来,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每年的中考中招工作安全顺利,平稳有序。每年中考中招工作方案的研制都很严谨,结合泉州市两会建议提案,广泛问计于基层,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意见建议,组织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共同讨论修改完善,召开多次招生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负责人及市直中学校长等意见建议,最终形成方案。

      一、关于您提出的“改善中考志愿填报方案,均衡优质生源的分布”建议

      在填报时间上,自2023年起我市的中考志愿填报时间调整为中考后、知分前填报,主要目的是为了尽量缓解考生及家长的考前焦虑,让考生能够安心复习备考,也增加了考生所填报志愿的相对准确性。选择在“知分前”填报志愿也能够避免高分数段考生过于扎堆在部分学校,和您提出的“均衡优质生源的分布”不谋而合。在录取规则上,自2023年起我市普通高中录取采用“志愿优先”与“分数优先”两种投档录取模式相结合,一级达标等优质高中的统招批次采用“志愿优先”的投档录取模式,其他批次(包括:定向生批次、省二级达标高中及以下公民办高中批次、征求志愿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志愿优先与分数优先两个原则相结合的做法,既能保护优质高中学校的生源质量,又能最大程度减少高分考生落榜的风险。规则实施以来社会反响较好,和您提出的“改善中考志愿填报方案,均衡优质生源的分布”不谋而合。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多方听取有关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我市中考中招政策。

      第二、关于您提出的“出台比较完整合理的自主招生方案,推动泉州普通高中持续特色发展”建议

      结合您的建议,我局不断完善今年的自主招生政策,并在《2024年泉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导意见》予以公布明确。今年,我局调整综合类自主招生选才办法,对综合类自主招生学校按要求报送的预录取学生名单,由往年“按考生的中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调整为“按考生的中考数学和物理两个学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构建更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生成长成才的体制机制。

      结合您的建议,为推动泉州普通高中持续特色发展,我局已在《2024年泉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导意见》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县域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文件明确规定:2024年允许各县(市、区)教育局(不含区)在统筹辖区县域普通高中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县域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创建及特色多样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尚未具备上述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申请自主招生资格,申请数量不超过1所,自主招生类别可为综合类或特色类,自主招生名额不超过20人。支持鼓励各地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此外,结合您的建议,今年我市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中心市区的公、民办普通高中在中心市区招生,中心市区以外县(市、区)的公、民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予以统筹在征求志愿批次面向全市招生,推动城区普通高中学校和县域普通高中协调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收福州、厦门的有益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我市中考中招政策,进一步推动泉州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泉州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 系 人:陈伟南
      联系电话:0595-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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