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4-0023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1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0
答复类型:B类
丁峰代表:
《关于推动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217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市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办理。现将各部门答复情况汇总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围绕“以产兴教、以教强产、产教融合、赋能发展”思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政策供给,引导要素资源聚集,促进职业教育提质提效,初步形成职业教育与产业、城市同频共振、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一、突出提高质量,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1.聚焦内涵特色发展,打造优质品牌院校。近年来,我市10所职业院校和36个专业群入选省级“双高计划”,获得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17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3项。建设70个市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全面提升专业群服务产业的能力。2021年,我市成为全省唯一入选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2.深化产教融合,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组建泉州市产教融合联盟、产教融合研究院,配套建设产教融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发布5个产教融合建设标准,推动成立晋江市和泉州石油化工市域产教联合体,并分别入选国家级和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立健全职业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发布专业正负面清单,推动学校加大对接泉州主导产业的相关专业招生规模,近两年来,新增对接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专业布点72个,撤销或者停办就业去向落实率低、办学成效较差的相关专业布点32个。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良好氛围
1.结合每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等,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充分展现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校企合作育人典型案例。近五年来,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开展活动1727场,累计参与66万多人次;职业学校面向中小学积极开展劳动教育、职业教育启蒙和职业技能体验等活动,辐射中小学600多所超18万人次参与。
2.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连续多年,市教育局在《泉州晚报》创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每周专栏;与海峡教育报社、泉州中华职教社、泉州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联合举办职业教育宣传季活动;组织中高职校长、招办主任走入无线泉州《在线访谈》直播间,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和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扩大职业教育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评选一批市级职业教育“名师工匠”、优秀“双师型”教师、技能名师工作室、优秀毕业生等,树立一批职业教育师生先进典型。
三、完善贯通培养体系,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
1.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2023年起,实行全市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在同一平台招生的办法,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中职教育吸引力进一步增强。2023年,全市中职、技工学校共招录新生3.97万人、比增4.3%。其中600分以上982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532分以上6963人(占总录取人数17.54%),实现招生数量和生源质量双提高。
2.畅通中职升学通道。2021-2023年,中职学生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分别为11330人、13584人、16352人,分别占当年毕业生总数的70.54%、77.75%、81.72%,录取率分别为93.67%、93.54%、94.35%;近三年来,中职毕业生录取本科院校的学生数量约占全省28%。
3.推进中高本衔接培养。以专业为纽带,建设8个中高职衔接的职业院校联盟,推进中高职联合人才培养,2023年全市职业院校开设“五年专”专业点98个,共招生5296人。
四、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发展保障体系
1.强化政策保障,高位统筹推进。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了《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的实施意见》《泉州市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加快建设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成立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泉州市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和产教融合改革重点工作。
2.目前我市公办高职院校执行的“生均拨款+专项补助”拨款制度,其中艺术和医学专业系数1.2倍,师范专业系数1.5倍,均不低于省属高校艺术、师范、医学专业的1.2倍系数。同时,设立市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16~2023年市级财政累计投入约4.36亿元,撬动上百亿元社会资金共同参与。
3.目前我市执行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年人均奖励性绩效水平为人均4.51万元。同时,积极推动提升高校人均奖励性绩效水平,从2022年起,根据省上的工作部署,开展了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市人社局制定出台绩效奖金发放办法,每年年终参照省直做法,追加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允许高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可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在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职业教育调研以及市职业教育专项审计中,积极呼吁和推动财政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近期拟出台的《泉州市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市属公办高职学校基于专业大类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稳步提升市属公办高职院校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允许市属公办高校的校企合作及与教学科研相关的社会服务产生的净收入,可提取不超过 50%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增量。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职业教育宣传,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泉州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鼓励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允许提取不超过培训净收入50%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增量。
1.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各级各部门和职业学校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同时面向企业、行业组织等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准确理解、精准把握,凝聚各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推进“中本”衔接贯通培养。主动对接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推动我市职业学校参与“中本”衔接贯通培养试点。
3.加快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推动完善公办高职院校基于专业大类差异化的生均拨款制度。发布一批我市产业急需紧缺的正面清单专业,对于新开设的正面清单专业,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4.推动政策落地。加强部门协同,积极推动《泉州市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中支持高校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衷心感谢您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 系 人:林明儒
联系电话: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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