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4-00229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1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6
答复类型:A类
黄小丹代表:
《关于推进泉州市教育扩容增量提质的建议》(第1045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百年大计,教育先行。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十四五”以来,市委、市政府聚焦教育补短板,推进泉州市教育扩容增量提质,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教育用地、新区学校建设、经费投入、师资队伍等补短板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市教育工作整体不断向好。
一、聚焦扩容抓建设,教育布局持续优化
一是推动中心市区配套学校建设“五同步”。按照市委、市政府中心市区一体化开发建设的部署,我市创新出台实施意见,建立并实施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和学校同步配套建设机制,中心市区公建配套学校与城市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五同步”,按15分钟生活圈对城市新区新建学校进行布局,做到新建学校的选址、设计、建设、验收全过程无缝衔接,实现城市开发建设到哪里,学校就建到哪里,让老百姓能上家门口的好学校。2021年以来,市政府研究中心市区教育用地约1800多亩,预计可新增学位4万多个;全市教育用地实现“落图”管控。
二是实施“1+3”学位扩容工程。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1+3”学位扩容工程,即:一张教育建设项目清单,加上每年落地一批项目、开工建设一批项目、竣工投用一批项目。“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竣工投用教育项目229个,新增基础教育学位14万多个,加快提升片区品质,助推城市能级跃升。尤其是2023年秋季及时投用小学学位2万多个,晋光小学东海校区扩建,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常泰校区、丰泽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第二校区等小学补齐了片区学位短板,有效应对了2023年小学新生入学高峰期。
三是办好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十四五”以来完成新改扩建公办园100所,新增公办园学位3.6万个,有效解决“入公办园难”的问题,全市学前教育公办率和办园质量大幅提升;改善123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提升硬件水平,惠及30万师生;2023年起将创建乡村温馨校园特色校纳入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乡村学校持续改善校园环境、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二、聚焦增效抓规范,学校管理更加精细
一是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和我省《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出台泉州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党政两张皮、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离等问题,注重理顺校长和书记、党组织领导和校长负责、理顺制度与保障、理顺党建与业务、理顺党建与育人等“五组关系”,目前全市86.56%的中小学校已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二是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成立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并将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纳入“两项督导”,作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市各地各校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师德师风案件,并在县域和学校(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2023年以来进一步开展全市中小学师德专题教育巩固拓展年活动和全市教师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下发《泉州市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八条措施》《2024年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教育系统公布第二批师德警示案例,持续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引导广大教师以案为鉴,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
三是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积极协调沟通,推动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会同市委编办清理整治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431名被抽调借用的中小学教职工返岗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统筹精简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每年公布泉州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严格落实清单管理,未列入清单的活动项目不得开展。通过清理整治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督查考评及进校园事项,统筹精简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文件会议、各类报表及信息平台、竞赛项目等五项整治举措,切实减轻中小学学校非教育教学负担,保障教师聚焦主责主业,安心从教、潜心育人。
三、聚焦提质抓保障,师资交流成为常态
一是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工作。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县域内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校长教师每学年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2022-2023学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有3108名教师参与县域内校际交流,交流人数占应交流数11.74%,其中1044名骨干教师参与交流,交流骨干教师占交流总数33.59%,交流比例均高于省定标准。
二是落实城镇教师赴农村支教制度。要求城镇公办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2022-2023学年市直学校有62名教师赴县(市、区)农(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同时接受7名农(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到市直学校跟岗。2023-2024学年市直学校(单位)继续选派96名教师赴县(市、区)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同时接受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24名师资来校跟岗。另外,还通过泉州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开通“泉州五中名师课堂”,线下开展义务教育阶段“5G+专递课堂”,帮助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增强造血功能,力促义务教育阶段师资优质均衡。
三是健全校际交流激励机制。完善校长选拔和教师评先评优机制,对积极参与交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校长教师,在职称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含教学点,下同)工作的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同时,发挥教师职称评聘导向作用,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支)教作为晋升高级教师职称的必备条件。校长教师交流到异校工作,保留其在原学校所聘教师职务等级;具备中、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未聘任相应职务的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可优先聘任相应职务。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年,表现突出的,可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高聘一级。另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职数时应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义务教育学校新增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预留一定数量用于交流教师的评聘,优先满足校长和骨干教师交流工作需要。
目前,我市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99.16%、公办率58.78%、普惠率92.04%,省级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96所,各级示范幼儿园达525所、优质资源覆盖率提升至48.91%。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比例达省平均水平以上,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1152所、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171所、省级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23所。公办达标高中达96.7%,省一级达标高中比例达36.3%,省示范高中7所、省示范高中建设学校5所。建成100个智慧教室、100个创新实验室、61所“智慧校园”试点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成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为核心,以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为动力,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十四五”教育规划各项任务,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完善适应现代化中心城市发展的教育布局。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林长华
联 系 人:郭文娟
联系电话:22762502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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