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4-00114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16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9
答复类型:A类
潘秋玉、潘美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课桌椅科学配置工作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泉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教室课桌椅配置改善工作的通知》(泉教办〔2023〕45号),全面启动全市中小学校教室课桌椅配置改善工作,要求各校 “标准化”配置可升降式课桌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自身的教室空间及学生午休需求,为学生提供保护脊柱、可折叠的健康午休桌椅,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精力。
2024年,市财政局已下达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市级转移支付资金9203万元,指导学校可根据《福建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将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统筹用于包括课桌椅配置在内的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支出。同时,设立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改善等专项资金,2024年已安排11310万元支持全市基础教育在设施设备、教学业务、师资培训、学生身心健康等方面逐步提升。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把课桌椅配置工作纳入期初工作检查,重点对各校在课桌椅高度调节、质量安全等方面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确保课桌椅的高度与学生身高、坐高相匹配。同时,市教育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加强对全市中小学课桌椅科学配置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中小学校统筹各级各类资金。并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确保课桌椅的质量符合标准。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建言献策,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市教育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郑建聪
联 系 人:黄文聪
联系电话:22764117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