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4-00091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5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吴志松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人口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第1422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非义务教育阶段暂不存在此类问题),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招生办法,既严格规范招生,又针对多子女家庭特别是双胞胎子女家庭实际,尽量满足“多孩子同校同园就读”需求。
此外,民办初中和各县(市、区)民办小学招生派位办法中,双(多)胞胎子女可以申请以捆绑方式、用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精神,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在同城区内迁移、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居住地在同城区内迁移的,不列入申请转学的条件。但现实中存在多孩家庭的孩子由于各种原因不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申请“同城区内转学”以使多孩同校的情况。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指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转学规定的同时,对于多孩家庭的孩子不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申请其中一位小孩从学位紧缺学校转学到学位有剩余的学校的(另一位小孩就读学校),可以根据申请家庭的实际情况给予办理,让多孩同校园,以方便家长接送子女。衷心感谢您对泉州基础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蔡吉生 联 系 人:孙红岩 联系电话:28229298
泉州市教育局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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