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4-00079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5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8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4-10 01:42

    答复类型:B类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林水龙、陈铭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建议》(第1284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发展普惠托育,完善服务体系”。我局出台《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4〕4号),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2023年秋季全市独立设置幼儿园有托班72班、在园幼儿998人。

      二、关于“优先照顾就读,促进教育均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维护教育公平,我市小学始终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对于生育二胎以上的家庭,如适龄儿童户籍一致(均在小学、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尽量满足多孩家庭子女同园同校就读。国家三孩生育政策是2021年5月31日开始实施,目前符合国家政策三胎的孩子还幼小,离就读初中还有一定的时间。下一阶段,我市将响应国家的政策要求,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结合您的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小升初文件进行优化,对三孩家庭的子女入学给予更优先的照顾。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 系 人:张万里
      联系电话:0595-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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