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4-00069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6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4-10 01:27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陈文生等六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各方资源支持泉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泉州师院)建设的建议 》(第1111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教育部门赞成陈文生等六位代表提出的协调各方资源支持泉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泉州师院)建设的建议。

      当前,闽南文化已成为泉州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建设泉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泉州师院)离不开闽南文化的熏陶。为此,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组织闽南文化活动,立足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积极在基地传播泉州世遗、非遗,引导青少年学习和了解泉州世遗的内容与意义,增强学生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爱国主义观念,让闽南文化牢牢扎根基地。

      市教育局欢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中小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根据《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关工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68号)等文件要求,中小学(综合)社会实践基地由市青少年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审批。我局将会同南安市教育局加强对该基地的指导,整合周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资源,发挥育人功能。

      历年来,市教育局指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主动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把闽南文化进校园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经费需求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如市教育局2018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闽南文化课程丛书编印,每年安排闽南文化传承活动及思政教育活动费用,为我市加快构建立德树人工作新格局提供经费支持。根据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泉州师范学院为省属高校,学院建设与发展属于省级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省级财力安排经费。市教育局将继续积极争取省、市财政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泉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泉州师院)建设。

      领导署名:蔡吉生
      联 系 人:陈劲文
      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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