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4-0006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6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4-10 01:25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发改委:

      陈清枝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泉州”建设的建议》(第1087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泉州”建设,我局在各职能工作中高度重视“诚信教育”,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在师生中加强诚信文化宣传教育

      1.加强诚信文化宣传。通过泉州市教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诚信文化和信用建设宣传,同时发挥学校宣传优势,通过横幅、标语、海报、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微信、宣传单、LED电子荧屏等形式,让诚信文化充分融入校园。

      2.强化教师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纳入教育系统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内容,大力推动诚信教育,提高教师诚信意识,以此培养学生诚信观念,构建诚信校园。引导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争做诚信建设的践行者、宣传者、推动者,共同打造泉州“诚信文化”。

      3.开展青少年诚信教育活动。市教育局历年重视青少年诚信教育,2024年将开展“诚以待人,信以立身”青少年诚信教育活动,活动时长一年。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如:主题思政课、诚信主题校园文化、诚信考场实践、“诚信有我,说到做到”践诺活动、诚信主题宣讲、诚信主题研学活动、家庭诚信教育活动及社区诚信实践互动等活动。通过积极弘扬宣传,强化活动成效,营造良好的“诚信泉州”氛围。

      二、在职能工作中强化诚信建设

      1.将诚信纳入教师招聘前置要求。对教师招聘从严把关,在教师招聘考试中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列为不得报考人员。在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组织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2.强化教师资格认定监管。一方面对初次认定为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群建立档案,另一方面严格规范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工作管理,将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人员信息及时录入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限制库。

      3.探索应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审批的过程中对举办者及相关申请人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泉州”网站查询。

      4.加强民办学校信用制度建设。下发《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的通知》(泉教民〔2021〕4号),要求全市民办中小学在招生阶段,对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实行联合惩戒,严把新生入学关,对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应拒绝其办理入学手续,并告知其到公办学校就读。

      5.将诚信融入师德师风建设。在进行教师专业培养的同时,通过强机制、强引领、强查处“三个强化”长效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开展师德建设巩固拓展年活动、师德微视频征集、师德报告会等造氛围、树典型;公布师德举报电话和邮箱,开展师德热点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师德违规查处定期通报制度,选取并公布师德警示案例等,将诚信文化融入师德师风建设中。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探索应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强化教师资格认定监管、民办学校信用制度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诚信文化,推动“诚信泉州”建设。

      领导署名:林长华
      联 系 人:陈小燕
      联系电话:0595-22130098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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