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22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31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8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6-19 00:03

    泉教函〔2023〕132号
    答复类型:A类

    王进南等6名代表:

      《关于取消我市初中学校重点班的建议》(1281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泉州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战略部署,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最大民生,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关于您们提及的重点班问题,事实上我市长期以来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比如:2022年,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规划》(泉政办〔2022〕33号),明文规定“不得举办义务教育重点校或重点班”。2023年,我们将“严禁初中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纳入《2023年全市普通中学教育工作要点》,同时也在《2023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泉教中〔2023〕7号)等多份文件中予以明确,严禁初中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要求学校应采用抽签、电脑随机分配等方式实行均衡分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编班过程邀请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及责任督学等相关人员参加。

      虽然我们已严明禁止,但事实上确实仍有类似代表们所提及的“屡禁不止”现象的存在。下一步,一方面我们将通过开展常态化检查及专项督导,查到一起、处理一起,倒逼学校依法依规加强招生入学、均衡编班、校务公开等,推动初中新生实行电脑均衡编班。另一方面,我们正在借鉴和调研探索由教育行政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统一为学校组织实施初一的电脑随机分班的方法,该方法尚在论证学习中,若推行将进一步确保提供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努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最后,衷心感谢您们对泉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 系 人:陈伟南
      联系电话:0595-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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