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207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3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0
泉教函〔2023〕139号答复类型:A类
苏白茹等2位代表:
《关于建设泉州市高水平普特融合实训中心和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产教融合中心的建议》(第1329号)由我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卫健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推进普特融合教育,推进我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2023年3月,泉州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残联出台了《泉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指出:发挥高校的专业支撑服务作用,支持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规划建设普特融合实训中心,并发挥泉州师范学院省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泉州幼高专高水平普特融合实训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开展特殊教育项目合作,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和家长培训;将高校相关专家纳入市、县(市、区)特殊教育专家组,指导入学评估安置、资源教室建设、特殊教育教研等工作。
我市自2020年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以来,每年都将“扶持普惠性托育”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已在全市培育建设124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示范点。为加快推进泉州市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行业发展,推动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领域产教深度融合暨联盟成员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提升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的教育整体水平,泉州市教育局、卫健委联合批准,由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泉州海丝优贝婴幼学苑牵头,联合我市开设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相关专业的院校、妇幼保健机构、托育服务企业,共同建设泉州市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产教融合联盟。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支持泉州市高水平普特融合实训中心建设。一是贯彻落实《泉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支持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挥人才等优势泉州市建设普特融合实训中心,各部门协同积极争取相关经费支持。二是支持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依托高水平普特融合实训中心,广泛开展自闭症谱系障碍儿童教育康复工作,面向特殊教育学校、融合幼儿园、机构、家长等提供教育支持及培训。三是推进融合发展,整合泉州市区域内的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资源,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实现学前教育阶段、基础教育阶段与特殊教育阶段的互融互通。支持、指导我市的省级特殊教育改革试点校、融合教育试点校(园)培育对象和市级融合教育试点校(园)开展教改实验,发挥全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随班就读基地校、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作用,加强融合教育工作研究,提高融合教育质量。
2.支持泉州市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产教融合中心建设。一是推动泉州市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产教融合联盟积极发挥组织、协调、服务功能,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推动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领域产教深度融合暨联盟成员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提升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的教育整体水平,为婴幼儿照护托育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二是以建设泉州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产教融合中心为契机,进一步整合优化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实训基地资源,进一步提升实训基地基础条件,创新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模式,增强实训基地服务水平和运行成效,积极打造面向人才培养、师资培训、技能竞赛、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等多元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申报泉州市示范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丰泽区政府正在开展泉州幼高专东海校区以北区域的征收前期工作,建议泉州幼高专可先行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市自然规划局将在规划、用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及时配合做好服务和保障。
感谢您对我市特殊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给予关注指导。
领导署名:毛伟雄 联 系 人:林明儒 联系电话:0595-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2023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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