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204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9
泉教函〔2023〕130号答复类型:A类
卓开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提升山区教育短板的建议》(第1266号)已收悉。
近年来,我市致力于提升农村、山区教育均衡水平,在师资配备、经费保障、改善办学条件、健全激励机制,加强师资培训等方面多措并举,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一、健全乡村师资招聘补充
一是加强编制配备,推进依标足额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我市统一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近三年市、县共核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8816个,推动全市依标足额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为进一步加快补充教职工缺口,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泉教师函〔2023〕14号),要求县(市、区)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加强对县域内教师编制和岗位的统筹,统筹用好用足用活编制,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
二是多渠道补充乡村紧缺学科师资。2022年组织开展首届省内高校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双选活动,通过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双选会、引聘优秀教师等方式补充教师5646名,补充学前教育、体育、艺术等紧缺学科教师1855名,用于补充乡村教育教学岗位861名。南安等县市将贫困乡村教师岗位单列,实行“亮岗招聘”,通过双向选择、增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同时允许各县(市、区)在发布的招聘公告中明确新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以进一步推动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是坚持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明确不允许采用重新建档方式强行引进山区人才,支持各地对省级名师名校长(名园长)、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中小学名优教师建立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跨区调动,因个人原因擅自离岗的,撤销相关头衔和称号,停发并追回各类奖金和补助经费。同时,在公开招聘公告中明确,在职教师在报名时间需征得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等考试,引导教师合理流动。
四是开展清理违规抽调中小学教师工作。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负担,让教师回归主责主业,我局从2021年7月会同市委编办对县(市、区)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开展专项清理并对整改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截止2022年12月全市共计清理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或违规占用中小学教师编制199个。
二、深化师资校际交流和支教
一是持续推进师资校际交流。我市落实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盘活现有教师资源,完善县域内师资统筹调配机制,努力缩小城乡差距。近三年来县域内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校长教师每学年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人数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比例和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均高于10%和20%的省定要求。2021-2022学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有582名校长参与交流,占631名应交流校长的92%;有3511名义务教育教师参与县域内校际交流,交流人数占应交流数15.89%,其中1332名骨干教师参与交流,交流骨干教师占交流总数37.94%。
二是选派市直学校师资到农村支教。我局每年常态化选派市直学校校长教师到农(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进行支教,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并要求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近五年市直学校选派247人次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在内的校长教师赴农(乡)村、薄弱学校支教,同时接受82人次农(乡)村、薄弱学校教师到市直学校跟岗。充分发挥市直优秀师资辐射带动农(乡)村,促进农(乡)村教育发展,努力促进城乡师资均衡。
三是因地制宜出台政策,调动山区教师积极性。县(市、区)根据本辖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尽力缩小城乡差距。以南安市为例,根据中学学生变化趋势及师资配备情况,发挥师资杠杆作用,盘活学科富余教师,设置专门岗位选聘向阳、翔云等山区乡镇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制定下发《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学学科富余教师支教活动的通知》《南安市教育局关于面向在编教师公开选聘山区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的通知》等文件。2022年选派83名富余学科教师到学科紧缺或缺编学校支教,选聘山区学校体育、数学教师各1名。同时,探索实施专业教师走教制度,完善辖区内完小之间交流制度,通过走教、支教、交流等形式实施跨校教学,有效推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中心校与一般完小、完小之间的师资交流活动。
三、落实乡村教师待遇
一是三是落实职称评聘优惠。乡村教师参与职称评审,对课题不作刚性要求,论文条件适当降低,同时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参与职称评审,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制定评聘职称方案可结合本单位师资实际情况,在现有的岗位职数比例内,细化教师岗位量化方案,在量化项目中对交流到农村学校的对象增加分值权重。
二是健全收入保障机制,提升岗位吸引力。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通过开展市级专项督查,按省定要求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引导县(市、区)突出教学实绩,以增量绩效促进收入分配向工作量大、责任重、业绩优秀的教师倾斜,向特殊岗位教师倾斜。同时,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要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积极与当地财政、人社部门通力协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出台差别化补助办法,逐年提高补助标准。目前全市有乡村的县(市、区)均已按省定要求落实人均每月500元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为进一步调动山区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县(市、区)也从教师的交流、分配、待遇、职称等多方面向山区学校、乡村学校倾斜。如:南安市对在山区乡镇中小学任教满二十年,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优秀等次,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任教学科教学质量良好,取得高级、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未聘任的教师,当年度直接给予聘任相应岗位职称;未取得高级、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符合参评条件的,可直接参评且评审通过后给予聘任相应岗位职称(“小中高”除外)。目前,南安市四个山区乡镇有44名教师享受该项政策。
四、改善化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市教育局每年均商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乡村学校发展,主要用于乡村教师培养培训以及农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2020-2022年市级教育经费对南安市等4个山区县(市)专项补助约6800万元,重点支持基础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其中对南安市补助达2283万元,总体补助规模位居全市第2位。
二是以“5G+”助推乡村教育发展。开展全市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扩大名师名校优质数字资源覆盖面,推动城乡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助力乡村振兴。目前,中心城区学校已实现5G网络全覆盖;推进“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全市共有56所优质中小学校(237个班级,392名教师),结对帮扶118所学校(319个班级,575名教师),涉及近3万名学生。期间共开展1000多次线上线下教研活动,2300节“同步课堂”,沉淀3000多个线上教学资源。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刊载推广。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健全乡村教师补充和管理机制,加大山区教育财政投入,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一是强化乡村师资补充和定向培养,要求县(市、区)每年补充的中小学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动、特殊教育、融合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30%,其中音体美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15%,鼓励县(市、区)根据教育教学发展实际,与高校合作定向培养紧缺师资。二是指导县(市、区)教育部门强化措施保障,完善“以县为主、省、市奖补”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通过生均标准拉动和项目建设带动,健全财政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省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定额标准,继续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遴选县(市、区)作为率先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先行创建县(市、区)和乡村温馨校园特色校,促进乡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以上是我局就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提升山区教育短板的建议》的答复,您的建议对推动我市教育快速发展大有裨益,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补齐乡村短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赋能乡村教师队伍品质提升。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徐昌裕 联 系 人:许美玉 联系电话:22781630
泉州市教育局2023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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