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20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9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6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6-05 22:12

    泉教函〔2023〕129号
    答复类型:B类

    潘美兰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优化乡村教师年龄结构的建议》(第126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致力于提升乡村教育均衡水平,在师资配备、经费保障、正向激励、师资培训等方面多措并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师队伍素质提升。

      一、优化师资培养补充

      一是推行师资定向培养。我局与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方案》,支持县(市、区)根据本地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与高校联合开展师范生委托培养工作。公费师范生在毕业当年通过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落实就业单位,经专项公开招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参加全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到定向培养的县(市、区)公办学校任教。专项招聘和公开招聘考试后仍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公费师范生,由定向培养的县(市、区)安排编外聘用,力求通过定位委托、本土化培养方式,有效储备山区县师资。定向培养的公费师范生至少在我市学校任教满6年以上。

      二是补充年轻新任教师。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泉教师函〔2023〕14号),要求个县(市、区)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实际,考虑队伍年龄和性别等因素,合理设置岗位条件。同时各县(市、区)可在发布的招聘公告中明确新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以进一步推动教师队伍的稳定。从2022年开始,我市在面向研究生、六部属公费师范生及省公费师范生进行专项招聘的基础,进一步开展省内高校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双选活动,2022年全市通过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双选会、引聘优秀教师等方式补充教师5646名,其中研究生及师范生共3770名,其中用于补充农村紧缺学科岗位1260名。

      二、落实乡村教师待遇

      一是是落实乡村教师补助。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通过开展市级专项督查,按省定要求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我局下发《泉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积极与当地财政、人社部门通力协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出台差别化补助办法,逐年提高补助标准。目前全市有乡村的县(市、区)均已按省定要求落实人均每月500元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二是评优评先倾斜乡村。我市在推荐参评省优秀教师、省杰出人民教师、省特级教师、市优秀教师(名优教师)、市最美教师时,均向乡村教师倾斜,明确乡村教师推荐下限比例,或对乡村教师名额予以单列,提升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鼓励学校在推荐各类评先评先对象参评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积极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

      三是落实职称评聘优惠。乡村教师参与职称评审,对课题不作刚性要求,论文条件适当降低,同时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参与职称评审,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制定评聘职称方案可结合本单位师资实际情况,在现有的岗位职数比例内,细化教师岗位量化方案,在量化项目中对交流到农村学校的对象增加分值权重。

      三、加强教师支教交流

      一是持续推进师资校际交流。泉州市不断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近三年来县域内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校长教师每学年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均高于省定要求。2021-2022学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有582名校长参与交流,占631名应交流校长的92%;有3511名义务教育教师参与县域内校际交流,交流人数占应交流数15.89%,其中1332名骨干教师参与交流,交流骨干教师占交流总数37.94%。努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是选派市直学校教师到乡村支教。泉州市教育局每年选派市直学校校长教师到农(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进行支教,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近五年市直学校选派247人次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在内的校长教师赴农(乡)村、薄弱学校支教,同时接受82人次农(乡)村、薄弱学校教师到市直学校跟岗。充分发挥市直优秀师资辐射带动农(乡)村,促进农(乡)村教育发展,努力促进城乡师资均衡。

      四、强化要素保障

      一是健全编制保障机制。推进依标足额核定工作。统一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近三年市、县共核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8816个,推动全市全面实现依标足额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为乡村师资补充提供编制基础。

      二是提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实行城乡统一的职称标准,并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提高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其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初中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幼儿园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调整为1:5.5:3.5,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参照初中确定。各县(市、区)已结合本辖区教育事业发展阶段及教师队伍实际情况有序提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三是统筹专项资金保障乡村学校发展。近年来,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在保障乡村教师队伍待遇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市教育局每年商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乡村学校发展、改善办学条件。2020-2022年市级教育经费对南安市等4个县(市)补助约6800万元,重点支持基础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其中对南安市补助达2283万元,总体补助规模位居全市第2位。

      关于工资提前定级的问题,因涉及新任教师试用期及年度考核等问题,因此暂无政策支持。我局今后也将进一步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沟通,推动做好乡村新任教师转正定级及工资定级等工作,同时继续争取市级财政及上级资金支持,加大我市农村学校基础设施、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投入。

      以上是我局就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优化乡村教师年龄结构的建议》的答复,你们的建议对推动我市教育快速发展大有裨益,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进一步探索优化乡村教师的年龄结构的有效举措,赋能乡村教师队伍品质提升。最后,感谢代表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徐昌裕
      联 系 人:许美玉
      联系电话:22781630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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