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20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0
泉教函〔2023〕126号答复类型:A类
高志强代表:
《关于支持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校区创建数字经济学院和升格为福建农林大学泉州校区并创建“泉州芯谷光电产业学院”》(第1194号)由我局会同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安溪县与福建农林大学合作共建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探索了校地优势互补、协作办学的新模式,是深化校地合作的重要之举。安溪茶学院创办以来,为安溪县、泉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2023年5月8日,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安溪茶学院(数字经济学院)正式揭牌。我局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建设,在享受与市属高校同等待遇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推动校地融合发展。全力支持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立足面向新兴产业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建设数字经济学院,积极打造泉州芯谷光电产业学院等,充分发挥安溪茶学院现有的科教实践基地群、福建省安溪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部星创天地、蒲公英众创空间、福建省茶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福建省茶产业技术开发基地、福建省茶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级各类产学研平台功能,引导相关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探索通过项目合作、方案研判、专家咨询、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孵化科研成果,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同时,积极争取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农林大学的支持,努力把安溪茶学院和数字经济学院建设成为产学研协同创新示范基地和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高地,把安溪校区建设成为多主体参与、多学科交融的现代化校区。
2.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引导和支持安溪茶学院主动对接市、县两级相关人才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安溪茶学院用好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团队、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等人才扶持政策。
3.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落实安溪县政府与福建农林大学签订的合作办学框架协议,建立校地双方沟通长效机制,定期会商,并通过发动安溪县企业家、乡贤踊跃为茶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注资,支持茶学院奖教助学助困和扩容建设,促进茶学院新一轮发展。市政府已出台《泉州市加快建设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支持符合产教融合发展要求的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依法举办职业教育或通过承租、托管等方式参与职业学校运营管理,并按规定享受土地、税费等优惠政策。鉴于安溪茶学院设置的办学初衷和模式与茶产业的发展联系紧密,茶产业又是安溪县的支柱产业,建议学院可根据本地实际,采取与当地企业联合办学、产教融合等灵活多样的办学方式,拓宽学院的收入渠道。
感谢您对我市高等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给予关注指导。
领导署名:毛伟雄 联 系 人:林明儒 联系电话:0595-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2023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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