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197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2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5
泉教函〔2023〕120号答复类型:A类
何新悦代表:
《关于加强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培养的建议》(第10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现有华侨大学、泉州师范学院、闽南理工学院、闽南科技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福州大学晋江校区、黎明职业大学、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晋江晋兴职业中专学校等高校、职业学校开设集成电路相关专业或者课程,华侨大学和泉州师范学院分别建有福建省光电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福建省先进微纳光子技术与器件重点实验室等省级重点实验室,为我市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同时,我市相关高校与集成电路企业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校企双方在联合培养人才、共建实训实习基地、联合开展技术研发、组织企业员工培训、高校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等方面构建起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平台,如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闽南科技学院与集成电路企业共建产业学院,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晋江晋兴职业中专学校等学校与集成电路企业开展“订单班”人才培养。
结合您代表提出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集成电路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将集成电路相关专业纳入我市高校和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正面清单”,并充分运用招生计划、生均经费拨款、项目建设、财政补贴等杠杆,加强宏观调控,引导我市具备相应条件的高校开设或办好集成电路相关专业,提升集成电路产业亟需人才培养水平。
2.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我市高校积极与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的企业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顶岗实习、共建实训实习基地、联合科研、职业培训等多种模式的校企合作工作,构建高校与企业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和产学研用合作平台,不断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3.推动引企入校引校进企。组建产教融合“双师”资源库,引导高校和职业学校积极引聘集成电路企业专家、技术骨干作为兼职教师,深度参与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开发等。推动高校紧跟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标准纳入课程教学内容,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4.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引导和推动我市高校发挥学校师资及教育教学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和企业开展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资格认证培训、继续教育等,提升集成电路产业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领导署名:毛伟雄 联 系 人:林明儒 联系电话:0595-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2023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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