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195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4
泉教函〔2023〕117 号答复类型:B类
尤燕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双减”政策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几年来,泉州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战略部署,将统筹推进减轻义务教育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最大民生,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经费支出,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深化考试评价改革。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不违规组织考试,合理控制考试难度,科学运用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改进考试命题,通过评价改革引导作业减量、增质、转型。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关系,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强化家校协同共育,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教育观、成才观,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培育良好教育生态。
2.优化课后服务疏堵点。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文明办、总工会等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泉州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和工作座谈会,会同市发改、财政等部门研究收费办法,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推行城乡学校少年宫活动与学校课后服务融合。鼓励各县(市、区)、学校根据学生需求,开展午餐午休等课后服务,拓展体育、美育、劳育等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加强课后育人服务管理,“点题整治”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1146所(按照教育部统计要求,村小学、教学点纳入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寄宿制学校学生人数大于100人的不计入课后服务学校总数),覆盖率达100%,每周五天均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101.41万人,参与教师6.76万人推动出台《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加强课后服务费管理。
3.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为贯彻《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要求,市教育局积极协调沟通,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泉委办〔2021〕18号)通过清理整治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清理整治督查考评及进校园事项、统筹精简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文件、会议、统筹精简各类报表及信息平台、统筹精简涉及中小学教师和学校的竞赛项目等五项整治举措,并通过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度进校园项目清单的通知》(泉教综〔2021〕7号),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保障教师回归主业。
4.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强化集中宣传,福建日报、福建省教育厅官网、中国教研网、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等主流媒体,专题、综合宣传报道我市“双减”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科学育人观念,切实纠正“唯分数、唯升学”等不良倾向。向教育部、省厅推送典型案例共152篇、微(视)频共95个,在泉州市教育局官网建立泉州“双减”在行动专栏,宣传各级“双减”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及典型案例。加强日常引导,组织各地各校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加强党的教育方针和“双减”政策宣传解读。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您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双减”政策的建议》很有推动意义及实在性,我市高度重视,下阶段将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福建省双减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动“双减”工作落实。
您关注的“双减”政策将会不断落地,学生、家长、教师的负担会不断减轻,百姓的幸福感不断增强。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系人:张万里 联系电话: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202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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