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191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9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6-05 20:25

    泉教函〔2023〕111号
    答复类型:A类

    夏泉福代表:

      《关于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和建议》(第10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为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总体水平,赋能教师发展,在师资配备、经费保障、健全激励机制、加强师资培训等方面多措并举,以推进我市教师队伍优化,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一、优化师资招聘补充

      一是推进依标足额核定工作。统一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近三年市、县共核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8816个,推动全市全面实现依标足额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市委编制部门在省定编制标准的基础上还对市直的示范性学校在核编上予以倾斜。

      二是多渠道补充师资。2022年组织开展首届省内高校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双选活动,通过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双选会、引聘优秀教师等方式补充教师5646名,补充学前教育、体育、艺术等紧缺学科教师1855名,用于补充农村紧缺学科岗位527名。

      二、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一是加强教师普法宣传。将法制宣传和师德教师融入教师培训,我局每年均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规范化、班主任岗位等培训班,通过学习宣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师德方面等法规,强化教师依法从教、依法治教的理念。

      二是强化正向引导。2022年全市共有41名教师入选2022年福建省特级教师、3名教师获评省“最美教师”及提名奖,获评人数居全省各设区市首位。市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尊师重教”座谈会及教师节庆祝大会;2022年继续公布泉州市“教育世家”38户、寻访泉州市“最美教师”11名,激励广大教师树立从教光荣理念,敬业乐教。在泉州晚报、泉州招考微信公众号开展教育故事传万家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我市教师身边榜样;举办“教育随笔·我最喜爱的老师”教师征文大赛,从9374篇文稿中评选出15名“教育随笔·我最喜爱的老师”,并在泉州晚报刊登,营造尊师重教氛围,进一步提升全市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

      三、完善教师待遇保障

      一是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通过开展市级专项督查,按省定要求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引导县(市、区)突出教学实绩,以增量绩效促进收入分配向工作量大、责任重、业绩优秀的教师倾斜,向特殊岗位教师倾斜。

      二是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积极与当地财政、人社部门通力协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出台差别化补助办法,逐年提高补助标准。目前全市有乡村的县(市、区)均已按省定要求落实人均每月500元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三是提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我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落实国务院、省、市文件精神,在现行标准上适当提高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其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初中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幼儿园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调整为1:5.5:3.5,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参照初中确定。各县(市、区)已结合本辖区教育事业发展阶段及教师队伍实际情况有序提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同时,通过落实农村任教25年直聘、择优竞聘以及提高中高级岗位比例政策,逐步解决“已评未聘”问题。

      四、加强教育人才引育

      一是优化培训设置。坚持师德为先、质量为重的原则,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精准设计培训内容,围绕培训主题与培训目标,结合一线教学实际,以需求为导向、以案例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优化课程结构和课程体系,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十四五”以来,开展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初中新教师启航计划等培训,采用理论与实践课程、教育观摩与教学诊断、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坚持“贴近一线、贴近课堂、贴近实际”的原则,针对不同培训项目的学员需求,开展教学讲座、教学观摩、教学诊断和教学研讨活动,激发学员学习能动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引聘桐江学者、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年共聘任第十一届桐江学者34人(特聘教授5名,讲座教授29名),遴选、培训泉州市中小学名校长、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900名,公布396名泉州市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十四五期间,我局将选聘200名桐江学者,培养市级以上名校长300名、名师400名、学科教学带头人500名、骨干教师1500名、教坛新秀550名,为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健全人才引聘政策,专门出台《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提高人才补助标准,在专项招聘、职称直聘、职称单列、提拔晋升等方面给予突破,力争至2025年引聘百名博士研究生、千名硕士研究生和教育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到我市基础教育学校任教。

      五、加强编外合同教师管理

      一是出台管理规定。2016年6月,我局与市编制、人社、财政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泉州市直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泉教人〔2016〕61号),对编外合同教师的招聘资质、考核管理、职称评聘、工资待遇等进行规范,明确编外合同制教师在评聘职称方面与编制内教师享有同等权利。2017年在此基础上,我局再次下发《关于办理泉州市市直公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聘用及人事代理等手续的通知》(泉教人〔2017〕309号),进一步细化管理,明确编外合同教师的招聘程序、人事代理、合同签订、工资及五险一金办理、岗位聘任及聘后管理等事项。目前,丰泽区、洛江区、晋江市、石狮市、安溪县、台商区、开发区等也均已出台本地的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

      二是多渠道推动编外合同教师待遇落实。以教育督导为契机推进各县(市、区)落实“同工同酬”。目前,我市市直、丰泽区、洛江区、永春县、德化县、台商区、开发区也已落实新聘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方面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为进一步推动编外合同教师与公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我局下发《关于推进落实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通知》,督促指导未实现同工同酬的县(市、区)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推进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多渠道落实编外合同教师待遇。

      三是探索编外合同教师入编优惠政策。在县域内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连续任教满一定年限的编外合同教师,符合招聘条件的,经教育、人社部门批准,在参加辖区内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考试时,允许在年龄、专业、学历类别方面予以放宽,择优录聘为在编教师。为鼓励编外合同教师通过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择优入编,从2020年开始市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中,我局经协调人社部门,通过设置“相关工作经验”等方式在省定招聘政策允许范围内为编外合同教师择优入编提供优惠,同时允许经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在册且在泉州市中职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任教满一定年限的编外合同教师,若任教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报考我市部门公办学校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六、强化师资统筹调配

      一是持续推进师资校际交流。进一步落实“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盘活现有教师资源,完善县域内师资统筹调配机制,加大校际之间、学科之间在编富余人员的调配力度,近三年来县域内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校长教师每学年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均高于省定要求。2021-2022学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有582名校长参与交流,占631名应交流校长的92%;有3511名义务教育教师参与县域内校际交流,交流人数占应交流数15.89%,其中1332名骨干教师参与交流,交流骨干教师占交流总数37.94%。

      二是常态化实施退休教师顶岗任教。我市定期开展退休教师人员情况摸底,建设退休教师资源库,收集到2018年-2024年退休教师信息6868条,并将有关信息下发给县(市、区)教育部门及学校,要求各单位结合教育教学需求,主动对接沟通退休教师继续发挥余热在我市任教。

      以上是我局就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和建议》的答复,您的建议对推动我市教育快速发展大有裨益,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规进一步探索提升教师素质,赋能教师队伍品质提升。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徐昌裕
      联 系 人:许美玉
      联系电话:22781630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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