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19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0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9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0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6-05 20:22

    泉教函〔2023〕108号
    答复类型:A类

    林燕丽等3名代表:

      《关于加大山区县定向师范生培养力度的建议》(第10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乡村教师队伍活力提升,着力补齐师资民生短板、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服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乡村师资定向培养。

      第一,提前摸底,做好教师培育储备。一方面每年均组织县(市、区)摸底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提前介入培养、定向储备师资,要求县(市、区)根据中小学教师岗位空缺和补充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辖区内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当地师资自然减员等因素,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确保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履约任教有编有岗。另一方面多渠道多方式,吸引师范类毕业生从教。每年均组织开展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2019-2022年我市共签约省公费师范生270人,2023年预订将继续签约公费师范生67人。

      第二,推行师资定向培养。我局与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方案》,支持县(市、区)根据本地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与泉州师范学院、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联合开展师范生委托培养工作。公费师范生在毕业当年通过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落实就业单位,经专项公开招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参加全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到定向培养的县(市、区)公办小学、幼儿园任教。专项招聘和公开招聘考试后仍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公费师范生,由定向培养的县(市、区)安排编外聘用,力求通过定位委托、本土化培养方式,有效储备山区县师资。

      此外,优化招聘管理,鼓励优秀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在坚持凡进必考、倾斜农村原则下,通过公开招聘、遴选优秀教师、调动等方式,多渠道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时,允许各县(市、区)简化招聘程序,采用专项公开招聘方式面向研究生、教育部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优秀师范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开展招聘,并于2022年首次开展面向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择优聘用。2022年我市通过公开招聘补充中小学在编教师3734人,其中1484人用于补充农校学校师资不足,2023年全市拟再通过公开招聘补充中小学在编教师约5600名,其中50%以上的岗位将用于充实农村学校和紧缺学科师资。

      关于你们建议采用“大类招生、二次选拔”的方式确实是定向培养农村紧缺急需人才的好方法,我局也将进一步指导有定向培养需求的县(市、区)和学校通多种培养方式进一步补充保障教育师资需求。

      以上是我局就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山区县定向师范生培养力度的建议》的答复,代表们的建议对推动我市教育快速发展大有裨益,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规进一步探索保障山区师资需求的有效途径,助力山区教育发展。最后,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徐昌裕
      联 系 人:许美玉
      联系电话:22781630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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