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18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0
泉教函〔2023〕113号
答复类型:A类
郭青云代表:
《关于农村小学校医配置的建议》(第1046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校医承担着校园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学生常见病防治和应急救护等职责,市教育局、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农村小学校医配置工作,努力完善制度支持,加强人才培养,并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探索解决方案。
(一)加强督导。将农村小学卫生室及校医配备要求纳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泉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等同部署、同推进,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农村小学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加大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
(二)多元招聘。采取编内、编外同招聘方式,逐步缓解校医紧缺压力。2022年,推动各县(市、区)招聘编制内校医15人。同时,以非在编形式,招聘具备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医护人员108人来解决因正式编制不足而导致人员缺少的问题。
(三)医校共建。一是强化专业人员配备。全市选聘医务工作者2854人担任中小学、幼儿园健康副校(园)长,全面提升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健康管理能力。卫健部门在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均设置学校卫生科或配备专(兼)职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校医开展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开展学生健康监测与常见病防控。联合卫健部门、疾控及医疗机构进校园开展学生生长发育、常见病及其影响因素监测,学校教学环境监测,提升学校卫生工作水平。
(四)加大培养。一是大力支持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开设学校卫生技术专业或课程,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并引导和鼓励相关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校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校医及保健教师业务培训,2021年以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累计举办7场培训班,组织学校校医及保健教师参加学校常见传染病的诊断与转诊、常见外伤急救方法、新冠疫情防控等课程培训。
(五)加大投入。推动各地各校根据自身实际探索解决校医配备渠道,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政策支持,落实资金保障。
下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市卫健委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公开招聘力度,做好学校校医,特别是农村小学校医招聘工作,持续推动健康副校(园)长履职尽责,鼓励学校与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对共建,探索和实践“人在医卫、用在学校”的医校结对共建模式。同时,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支持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和校医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 系 人:陈晓芳
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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