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085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3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2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4-09 00:32

    泉教函〔2023〕34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杨小艳代表《关于配套落实“全面三孩”相关政策的建议》(第1324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当前我市在努力满足3-5岁周岁幼儿入学需求的同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公民办幼儿园开设早教中心或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不断满足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一、保障三孩子女的入学政策。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对“三孩”家庭一视同仁,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教育公平,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在泉州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洛江区双阳中心幼儿园、泉港区实验幼儿园、晋江市实验幼儿园、晋江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晋江市青阳街道中心幼儿园等条件比较成熟的公办幼儿园,率先创办早教中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2022年秋季全市幼儿园举办托班79个,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共990人。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系人:俞芳
      联系电话:0595-22782220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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