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082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7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0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4-09 00:26
泉教函〔2023〕31号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陈顺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第1309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泉州市教育局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注重市县两级联动,认真落实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22〕5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优化入学服务,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 系 人:潘美霖 联系电话:0595-22782220
泉州市教育局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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