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07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8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4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4-08 22:52

    泉教函〔2023〕18号
    答复类型:B类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蔡美英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择址新建泉州市乌屿小学并作为片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优先建设的建议》(第1141号)已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东片区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和建设工作,不断加强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片区教育配套。我局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部门,根据片区(单元)功能定位、规划人口等要素,科学规划配套学校,合理设置办学规模,优先保障教育用地。

      一是支持异地新建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我局指导丰泽区教育局实地调研,进一步摸清片区人口规模、学位供给,并就异地新建泉州市乌屿小学项目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行科学论证,拟设置办学规模18个班,810个学位。泉州市乌屿小学地处金屿与凤屿社区中间,内部村庄道路狭窄,学生上学较为不便,存在安全隐患,且规划乌屿小学为原址扩建,扩建用地为金屿、凤屿社区村庄用地,为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安全入学需求,建议支持乌屿小学就近选址异地建设。

      二是统筹考虑选址问题。结合乌屿片区改造规划调整,建议充分考虑代表提出的“将其中金屿旧货市场约40亩地块调整规划并划拨为泉州市乌屿小学新校区用地”建议。

      三是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我局在总结城东学园、东海学园、江南学园办学经验的基础上,指导丰泽区教育局积极探索“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办学模式,通过5G+专递课堂、教师对口帮扶、送教送研下乡等多种形式,带动提升泉州市乌屿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办成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

      领导署名:林长华
      联 系 人:陈佳莹
      联系电话:0595-22762502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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