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06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7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4-07 01:17

    泉教函〔2023〕11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乡村振兴中文化产业的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建议》(第105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教育部门赞成刘鸿才代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中文化产业的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建议 ”。

      近年来,我局积极实施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深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按照一体化、分学段的原则,深入推进“非遗进校园”活动,使学生自觉成为非遗文化的传承者和践行者,着力涵养青少年学生“美丽心灵”,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与自豪感,让优秀传统文化扎根校园。

      一、发挥教育教学的浸润作用

      将非遗文化纳入教育教学课程,植入语文、美术、音乐、历史等教学中,丰富学生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编撰印发南音、南戏等“五南”特色的《中小学生闽南文化系列丛书》之《泉州南音基础教程》《戏剧篇》均已进入中小学课堂,且电子版《丛书》全部链接至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供全市师生使用。编印《“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系列遗产导览常用英语口语》2万册,下发至22个遗产点及市直中小学校,并于去年启动《泉州“世遗”乡土教材》编撰工作。同时,全市中小学结合地域特点共编写优秀闽南文化校本读物104种共297册,获评省级中小学地方、校本美育优秀教学材料28项。

      二、紧抓师资队伍的提升建设

      加大美育师资招聘力度,2021年以来全市新招聘艺术类教师783名。遴选创建全市学校美育工作专家库,先后举办全市美育教师汉字书刻艺术研修班、中小学合唱及闽南童谣创编等各类师资培训,提升艺术教育质量和水平。各地采取城乡、区域、校际之间轮流走教、对口支教等形式,有效促进美育教师资源共享。同时,鼓励学校积极聘请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参与美育教学工作,推动学校与高甲戏、提线木偶、梨园戏等剧团实施“校团挂钩”。

      三、深化校园宣传的普及力度

      充分发挥环境熏陶功能作用,引导各学校把南音、南戏和闽南民间歌舞等非遗文化知识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文化角等,采用图文对照的形式,开设非遗文化认知与保护相关宣传专栏,普及相关文化知识,营造“以文怡人、以文塑人、以文化人”的浓郁氛围,在从细、从微中潜移默化地培塑学生文化意识。

      四、开展精彩纷呈的实践活动

      连续举办32届中小学生南音演唱演奏比赛,先后举办21届小学生、33届中学生、14届中职学生书法现场比赛。中小学生五祖拳健身操会操比赛、海峡两岸(泉州)闽南童谣大赛已成为年度常规赛事,2022年还举办首届闽南话讲故事大赛。在泉州广播电视台打造“闽南文化在校园”特色节目,每年组织南音、高甲戏、木偶戏、茶艺等传统艺术进校园表演达千场以上。近年来,组织师生参加全国第六届、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19件优秀作品在展演活动中获奖,2个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受邀现场展演。2022年,在第26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中被授予7朵“小梅花”称号,数量居全省第一。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以制度化形式巩固现有活动成果的同时,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促进我市非遗文化的“质”飞跃。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指导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广播站、宣传栏等宣传媒介,普及非遗相关知识。通过编印宣传图册、组织非遗主题的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在丰富学习课余生活的同时,将非遗文化潜移默化地融入到学生的日常学习当中。同时借助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加大对非遗进校园活动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注重对活动目的与意义的阐释,让公众(特别是学生家长)对活动有足够的关注、充分的认识与正确的理解。二是健全长效教育机制。指导各学校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优秀传统文化,将文化艺术价值突出、适应青少年学习和掌握的非遗项目分别引进音乐、美术、体育、劳技课堂,以日常教学的形式,让学生主动投入到传统文化的学习中,通过切身体验,引导学生深化理解认知,强化对非遗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进而激发强烈的民族自豪感与文化认同感。三是建立学校与传承人双向融通平台。依托非遗保护中心,建立学校与传承人的双向融通平台。一方面,学校通过外聘非遗传承人、民间传统艺人,并引导他们进校传授指导或者开设选修课,不定期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举办专项培训;另一方面,建立非遗学生志愿者队伍,协助传承人以现代传播方式宣传推广非遗;依托高校、职业学校的设计专业,协助传承人或者与传承人共同进行民间美术、手工技艺等类别的推广传承。

      传承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有一个长期的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一步一步地推进和深化立德树人工作,努力开创泉州市非遗校园传承工作的新局面,让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从“活起来”到“火起来”。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系人:陈乐明
      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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