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06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8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4-07 01:11

    泉教函〔2023〕8号
    答复类型:A类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泉州传统文化人才培养的建议》(第1031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多年来,泉州艺术学校先后与多所高校开展联合办学,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2019年,与福建艺术职业学院联合开设戏曲表演专业五年制大专班,共有11名学生,现已转段至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0-2022年连续三年与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办舞蹈教育五年制大专班,现有三个年级在校生共54名。泉州艺术学校南音专业被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办列入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

      泉州师范学院开设有音乐学(南音教育方向)、音乐学(南音传承方向)、音乐学(南音方向)三个专业,在校生共计100人。学校南音艺术传承基地获批教育部普通高校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南音文化传承”获批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南音与闽台舞蹈传承发展”获批福建省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获批福建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南音教育示范基地。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支持泉州艺校与高校开展联合办学,如今年将支持泉州艺校与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招收舞蹈教育专业五年制大专班40人、艺术教育专业五年制大专班50人,提升艺术人才学历层次。

      领导署名:毛伟雄
      联 系 人:龚佳阳
      联系电话:22782571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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