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056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8
泉教函〔2023〕4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体育局:
廖丽芬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旅游的建议》(第1003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体育旅游是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态,是以体育运动为核心,以现场观赛、参与体验及参观游览为主要形式,以满足健康娱乐、旅游休闲为目的,向大众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涉及健身休闲、竞赛表演、装备制造、设施建设等业态。
大力发展泉州体育旅游是丰富我市“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文化遗产项目旅游产品体系、拓展旅游消费空间、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盘活体育资源、实现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体育产业提质增效的必然选择,对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构建体育旅游人才培养体系
鼓励和支持我市大中专院校大力发展体育旅游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体育院校和旅游院校设置体育旅游相关专业、在旅游管理专业中增设体育旅游方向或增加相应专业课程,加快培养体育旅游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服务技能人才。 加强体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探索体育旅游企业与体育、旅游类院校建立体育旅游实习实训基地。将体育旅游内容纳入导游培训体系。加强体育旅游产业发展理论和实践研究,鼓励各地组建体育旅游专家库和高技能人才库,引导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体育旅游提供智力支持。
二、丰富完善体育赛事体系
支持各地举办各级各类校园体育赛事,丰富赛事活动供给,打造泉州校园足球联赛、轮滑赛等赛事活动品牌,盘活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提升配套服务水平,重点发展足球、篮球、游泳等学生参与程度高的校园体育赛事和轮滑、自行车、攀岩等新兴的群众性校园体育赛事活动,促进体育赛事与旅游活动紧密结合。
三、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继2022年泉州市250所学校体育场试点向社会开放工作圆满完成后,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积极会同市体育局等部门制订完善《泉州市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推动地方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和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双向开放,有效缓解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发展。同时推动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开放。鼓励地方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运动场所。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各地教育部门积极会同体育旅游等部门,引导地方将公共体育设施、体育旅游资源尽可能建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 系 人:宋世杰
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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