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40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2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16
泉教函〔2022〕251号答复类型:A类
李燕玉代表:
《关于泉州市孤独症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现状及建议》(第14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泉州市积极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协作同频,普及与提高共振,改革与发展并重,基本形成以特教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辅读班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办学格局。更加重视孤独症儿童教育工作,积极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市教育等部门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推动解决孤独症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力争让孤独症适龄儿童接受适合自身特点、有利于自身发展、有质量的教育。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有特教学校10所,均创办附设幼儿园(班)和职业高中,在全省率先全面通过省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评估确认。设立县级以上特殊教育资源中心13个,普通学校资源教室62个,市级认定随班就读基地校33所、融合教育试点校(园)22所。2021年秋,全市招收有明显孤独症倾向的学生585人(特教学校307人、小学附设班8人、小学随班就读126人、初中随班就读15人、幼儿园随园保教49人、送教上门80人)。目前我市在特殊教育学校独立设置孤独症谱系障碍班25个,其中泉州市特教学校学前班3个、晋江市特教学校义务教育班19个、惠安县特教学校义务教育班2个;在安溪县茶叶职业技术学校独立设置职专班1个,接纳大龄孤独症谱系障碍为主的心智障碍者接受职业教育;推动从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职业)教育“两头延伸”。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政府主导与社会协同。“十三五”期间特殊教育市财政经费支出5个亿,特殊教育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普通初中的10倍及以上,全市特教学校残障学生全部享受“四免两补”惠民政策,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在省财政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的基础上,实现学前、义务、高中(职业)阶段15年免费教育。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捐资1000万元设立特教专项基金,用于奖教助学、师资培训和扶持就业,已连续6年举办颁奖大会奖(助)师生约2000人次。郭廷水、郭秀琴伉俪向市至善残疾人职业教育中心捐赠500万元支持中心建设。
2.招生入学和教育安置。在《泉州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泉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依法保障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在招生工作意见中提出“除特殊教育学校(班)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普通中小学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允许融合教育试点校适当放宽招收学校服务区外的残疾适龄儿童。”加强部门协同,根据市残联提供的孤独症等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信息,联合开展入学鉴定和科学评估,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核实,利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监测系统》,加强入学情况动态监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特教班)为重点,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教育安置模式,确保应入进入、应随尽随、应送尽送。南安市在全省率先创建特教云端学校,更好服务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3.融合实践与改革发展。2019年推动《关于加快提升泉州市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水平的建议》(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010号)列入市人大重点建议督办件,充分吸纳人大代表等意见建议,积极争取在每个县(市、区)孤独症儿童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随班就读融合教育试点,努力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策、资金、人员配置上给予优先倾斜。2019年9月,泉州市教育局联合七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泉州市自闭症等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确定22个市级普通学校(园)融合教育试点校(园),加强指导培育,2020-2021年市财政共专项补助440万元。幼儿园开展随园保教,创办残健融合教育实验幼儿园——泉州市特教学校附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自闭症教育改革实践”)、南安市特殊教育学校3所学校被确认为“福建省特殊教育改革试点校”培育对象;晋江市安海镇水头小学、晋江市内坑镇三民中心小学、泉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七幼儿园4所学校被确定为“福建省融合教育试点校(园)”培育对象,2021-2022年,省财政奖补以上7所学校共计230万元。通过培养融合师资、利用资源教室进行教学干预、设立融合教育试点班级、每班按比例招收普特幼儿“渐进式”融合等方式探索融合教育实践。举行泉州市省级特殊教育改革试点校和融合教育试点校(园)工作会,交流分享特教改革和融合教育工作举措和思路。
4.师资培训与素养提升。近年来多次选派特教工作者和校长赴台湾、香港、江苏、浙江、广东等地考察学习,选派特教学校校长、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级轮训培训;邀请台湾彰化师大、国内知名教授,委托泉州师院、泉州幼高专高校师资对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基地校、融合试点校教师和康复服务机构、家长进行培训和后期指导。出台《泉州市融合教育师资培训实施方案》,开展融合教育师资培训。注重新教师培养,将特殊教育培训纳入新教师入职培训重要内容,成立市特教名师工作室,开展研修活动带动特教教师共同成长。定期开展特教学校“教坛新秀”“优质课”“优秀微课”等评选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当前,因师资、硬件、资金不足等方面原因,我市特殊教育学校还未全覆盖独立设置孤独症班,对孤独症儿童少年的教育资源配置还相对不足,做好孤独症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还需要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联动协作整体推进。下阶段,我局将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制定《泉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同时,按照2022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多部门参与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工作情况调研精神,思考如何进一步提高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质量水平、如何更大发挥融合教育试点校(园)的作用等,针对孤独症儿童在特教学校和普通学校康复教育面临的师资、基础设施设备等短板,就星语社区家长提出的融合教育试点校允许跨片区招生入学建议,结合我市教育部门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初步工作思路。
1.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2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特教学校全覆盖,推动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台商区加快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推动每个乡镇(街道)建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小学和初中各1所,在校(园)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设资源教室和无障碍环境。指导常住人口未达到建设特教学校标准的县(市、区),根据残疾儿童分布,布点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满足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需求。2022年先推动3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小学和初中各1所、在校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有资源教室,计划新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44个,按5万元/所补助标准,争取到市级补助资金220万元支持资源教室建设,配齐资源教室标准化设施设备。
2.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在招生工作意见中,进一步明确:除特殊教育学校(班)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普通中小学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允许随班就读基地校和融合教育试点校适当放宽招收学校服务区外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基地校和融合教育试点校在招收本片区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外,如有余力再接收片区外的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前定点鉴定机构评定的综合诊断评估情况,对适合接受随班就读的,结合现实需求和实际条件,进行适当安置。推动各县(市、区)的特殊教育学校独立设置孤独症班,更好满足孤独症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
3.提升教育康复水平。开展融合教育师资培训,解决师资不足、专业性不够强问题,尽快构建市、县、校三级培训网络,开展面向融合教育、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送教上门教师以及民办教育康复机构教师等对象的培训,加强对特教骨干、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的培养培训。深化“医教结合”实践,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形式,依托高等院校和医院,邀请专业医生为特教教师开展康复培训、协同开展教学,选派特教教师到医院康复科跟岗学习康复训练专业知识。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多渠道缓解普通学校专业特教教师紧缺问题。鼓励在市残联备案的儿童康复机构对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孤独症儿童少年继续开展跟踪服务,提供长期的支持性康复服务,让其更快适应普通学校的学习生活。
4.推进融合教育。一是持续创建、办好融合试点校(园),加强学前融合教育,继续推进残疾儿童随园保教工作,分批确认市级融合教育试点幼儿园。二是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发挥各县(市、区)特殊教育指导(资源)中心的作用,探索建立特教学校和普通学校联合教研、协同育人机制,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定期到特教学校接受康复辅助训练,特教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参加普通校(园)的教育活动。三是探索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模式,加快发展残疾人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参考晋江市、安溪县做法,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多方合作建设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对残疾学生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四是经常性开展融合教育家长培训和讲座,提高家长居家育儿水平。
四、积极呼吁提出相关建议
近年来,市教育局多次向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级有关部门呼吁和提出推动特殊教育发展、提高孤独症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水平的有关建议。2022年7-8月,泉州市教育局参加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赴莆田市学习考察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工作、泉州市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工作情况两项调研,在座谈会上再次汇报了四点建议,积极争取各部门支持。
1.加大财政投入。一是建议市、县财政部门加大对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加快新建一批随班就读基地校,进一步落实随班就读基地校和在校(园)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设资源教室,添置标准化设施设备等。建议将随班就读基地校、融合教育试点校(园)、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等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二是建议借鉴安溪县财政局做法,市级财政部门出台政策,将全市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纳入“四免两补”(免除学杂费、教材费、作业本费、住宿费,生活补助、交通补助)保障范围。
2.加强特教师资配备。二是建议编办、人社等部门按照目前的生师比3:1标准配齐配足特教学校专任教师,同时加强特教巡回指导教师、普通学校特教教师、康复治疗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并对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适当增加教职工配备,对独立设置孤独症等班级的幼儿园尽快补充特教师资。二是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开辟绿色通道招聘孤独症等紧缺专业特教教师。三是在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招聘医师、康复医疗人员的,可适当增加岗位和职数,更好实现“医教融合”。
3.加强特教信息化建设。建立特殊儿童数据共享平台,在卫健、残联、教育、民政等部门间建立数据互通机制,尤其是在市儿童医院两平台一系统(康复管理平台、康复云平台及远程5G会诊系统)基础上进行整合提升,建立市级平台供各部门使用。探索建立个别化特殊教育远程协作平台,尝试跨地域实施医学和教育诊断、个别化教育康复训练、教研活动、质量评估等。
4.建立残疾人终生保障体系。建议卫健部门在0-3岁幼儿入园前的体检中增设专项体检,做到早期发现,并将信息共享各个部门。通过部门协同、各司其职,调动家长主动申请残疾人证的积极性。从出生诊断为残疾儿童少年后,纳入低保,定期检查,每个阶段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特教特办,保障其康复治疗能治尽治,教育能教尽教。
感谢您对泉州特殊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上下协同左右联动,共同推进孤独症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落实特殊教育督导整改工作,为自闭症儿童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 系 人:孙红岩 联系电话:0595-28229298
泉州市教育局2022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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