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27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17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30
泉教函〔2022〕179号
答复类型:B类
张占岭等5名代表:
《关于关注编制外教师生存状况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342号)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为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发展,提升我市师资水平,推动编外合同教师在薪酬方面参照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保持编外合同教师队伍稳定。我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规范编外合同教师管理
一是发文规范教师日常工作。2016年6月,我局与市编制、人社、财政联合下发了《泉州市直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规定》(泉教人〔2016〕61号),对编外合同教师的招聘资质、考核管理、职称评聘、工资待遇等进行规范,明确编外合同制教师在评聘职称方面与编制内教师享有同等权利。2017年在此基础上,我局再次下发《关于办理泉州市市直公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聘用及人事代理等手续的通知》(泉教人〔2017〕309号),进一步细化管理,明确编外合同教师的招聘程序、人事代理、合同签订、工资及五险一金办理、岗位聘任及聘后管理等事项。目前,丰泽区、洛江区、晋江市、石狮市、安溪县、台商区、开发区等也均已出台本地的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编外合同教师日常管理及培训工作。参照相关教师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编外合同教师的日常管理,尤其是教育教学常规管理。鼓励编外合同教师的学历层次、师德修养和教学水平,同时,将编外合同教师参照在编教师纳入日常培训范围,完善编外合同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编外合同教师的整体素质。
二、多渠道推动提升编外合同教师待遇
一是以督导为契机推进各县(市、区)落实“同工同酬”。目前,我市市直、丰泽区、洛江区、永春县、德化县、台商区、安溪县、开发区也已落实新聘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方面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为进一步推动编外合同教师与公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我局下发《关于推进落实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通知》(泉教人函〔2019〕76号),督促指导未实现同工同酬的县(市、区)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推进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多渠道落实编外合同教师待遇。
二是多举措协调促进学校保障编外教师体检待遇。多次协调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申请将在市委编办核定的人员规模控制数范围内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参照在编教师享受健康体检待遇。在现行政策无法保障落实编外合同教师体检待遇的情况下,鼓励学校发动社会资源,通过校友会、校董会、基金会及其他社会力量捐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编外合同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是落实编外合同教师职称待遇。为保证编外合同制教师与编制内教师一样享受评聘职称的权利,我局主动沟通协调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文,明确编外合同制教师在评聘职称方面与编制内教师享有同等权利,职称的评聘与编制内教师要求一致,条件无异。要求学校为编外合同教师单独制定《编外合同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明确市直学校编外合同制教师岗位设置与编制内教师实行一样的岗位结构比例,名额单列,确保编外教师评聘职称权利的落实。
三、积极探索入编优惠政策
在县域内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连续任教满一定年限的编外合同教师,符合招聘条件的,经教育、人社部门批准,在参加辖区内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考试时,允许在年龄、专业、学历类别方面予以放宽,择优录聘为在编教师。
为鼓励编外合同教师通过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择优入编,从2020年市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中,我局经协调人社部门,通过设置“相关工作经验”等方式在省定招聘政策允许范围内为编外合同教师择优入编提供优惠,同时允许经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在册且在泉州市中职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任教满一定年限的编外合同教师,若任教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报考我市部门公办学校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四、规范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
一是坚持凡进必考,严把入口关。根据泉教人〔2016〕61号文件规定,学校在可聘用编外合同教师数量内,对当年参加公办教师招聘考试的落聘人员进行公开招聘,并按照参加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择优聘用。经考核、体检等环节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我局今后也将加强对各县(市、区)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严把入口关,确保入职的编外教师教师具备相应的职业素养。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入职考察工作。将生育查询与编外合同教师招聘脱钩。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从2021年开始,我局在招聘工作中,不再将生育情况查询纳入用人单位入职考察的方式,允许以前因生育政策不符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我市教师岗位。
关于给予校长推荐制或加分照顾政策,让优秀的编外教师在考试和竞聘中留下来的建议,我局与市人社局虽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但目前省上尚无政策支持面向编外合同教师开展安排一定比例编制入编,也必须严格按照“凡进必考”开展公开招聘考试方可入编。根据事业单位招聘规定,专门面向特定群体开展招聘或加分的政策权限也在省级相关职能部门,我局将继续协同市人社局不懈努力,根据代表们的建议,继续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入编优惠政策,让更多优秀的编外教师能在考试和竞聘中脱颖而出。
以上是我局就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关注编制外教师生存状况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代表们的建议对推动我市教育快速发展大有裨益,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规范编外合同教师管理、提高编外合同待遇,探索编外合同教师入编优惠,进一步提升我市编外合同教师素质、稳定编外合同教师队伍。最后,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徐昌裕
联 系 人:许美玉
联系电话:22781630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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