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269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17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30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2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2-06-30 23:32

    泉教函〔2022〕175号
    答复类型:A类

    陈荣天等6名代表:

      《关于重启县域中学教师“定向生”“委培生”培养制度的建议》(第1324号)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学师资配备及均衡,保障各地紧缺学科教师,我局多方式用好省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政策,下发文件鼓励开展县域内公费师范师范人才定向培养,为中学培养输送更优质的师资。

      第一,推行师资定向培养。我局与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方案》,支持县(市、区)根据本地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与高校联合开展师范生委托培养工作。公费师范生在毕业当年通过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落实就业单位,经专项公开招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参加全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到定向培养的县(市、区)公办学校任教。专项招聘和公开招聘考试后仍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公费师范生,由定向培养的县(市、区)安排编外聘用,力求通过定位委托、本土化培养方式,有效储备山区县师资。

      第二,提前摸底,做好教师培育储备。每年均组织县(市、区)摸底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提前介入培养、定向储备师资,要求县(市、区)根据中小学教师岗位空缺和补充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辖区内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当地师资自然减员等因素,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确保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履约任教有编有岗。为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培养质量,培养一批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硕士层次高中教师,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25号)精神,我市从2020年起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公费教育试点,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优秀人才从事高中教育教学工作,截止2021年,我市共签约17名。

      第三,多渠道、多方式吸引师范类毕业生从教。每年均组织开展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2019-2021年我市共签约省公费师范生205人。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精神,2022年将进一步师范毕业生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的主要来源,积极引导优秀师范毕业生从教。

      根据代表们的建议,我局将积极指导县(市、区)根据《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县域中学教育教学实际和教师队伍发展需求,与福建师范大学、泉州师范学院等高校联合开展师范生委托培养工作。

      以上是我局就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重启县域中学教师“定向生”“委培生”培养制度的建议》的答复,代表们的建议对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大有裨益,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协调有关部门,创新中学教师补充方式,积极创设条件提升我市中学教师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稳定。最后,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徐昌裕
      联 系 人:许美玉
      联系电话:22781630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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