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264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18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3
泉教函〔2022〕180号
答复类型:B类
林水龙代表:
《关于优化高职高中教育规模,满足就学需求的建议》(第1064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委编委办、市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优化教育结构,满足就学需求,我市不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教育投入,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一、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泉州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提出,要完善适应现代化中心城市发展的教育布局,坚持教育先行、科学布局、做优存量、做强增量的原则,根据环湾发展的城市布局和人口流动变化趋势,优化区域内各类教育资源配置。同时,出台《泉州市教育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泉政办〔2021〕48号),统筹指导各县(市、区)学校布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基础教育扩容增量。
二是强化项目策划。“十四五”期间,我局谋划策划高中、中职建设项目55个,统筹指导县(市、区)学校布点规划,到2025年,新增学位共计12.63万个,其中高中6.75万个、中职5.88万个,合理安排年度计划,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三是鼓励民办高中建设。近年来,我市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民办高中,培育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学校,打造我市民办教育品牌。支持创办惠安亮亮中学、南安市正观高级中学、南安市博雅公学滨海实验学校、南安市本真高级中学、台商投资区实验高级中学、丰泽刺桐中学等6所民办高中,共增加学位9300个;支持创办泉州市南方科技职业技术学校,增加学位3500个 。
二、推进优质高中建设
一是鼓励高中创达标。我市省达标高中90所,其中省一级达标高中29所,省二级达标高中43所,省三级达标高中18所。
二是鼓励高中创示范。我市7所普通高中荣获首批省示范性高中,1所学校确认为第二批省示范高中建设学校。
三是鼓励高中创特色。我市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项目学校10所;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学校3所;8个学科被确认为省首批普通高中优质学科课程项目;泉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实验学校15所;泉州市特色普通高中20所。全市普通高中呈现竞相发展、稳中有升。近年来我市高考成绩连年取得可喜成绩,为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四是扩大优质高中布局。我局在总结中心市区东海、城东、江南、湖东等学园办学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办学,持续推进名校办分校、强校扶弱校、老校带新校、学校联盟、合作办学等集团化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建设乡村温馨校园,持续缩小城乡办学差距。
三、加快职业教育发展
一是推动中职学校达标创优。30所中职学校实现省级达标全覆盖,规范化及以上等级中职学校占比65.52%,中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率达95.55%。落实国家、省级“双高计划”,支持建设、提升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职业院校和专业(群),支持建设10所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36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二是推动建立校企合作共同体。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共建一批产教融合集团(联盟)、产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建设5个实体化运行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30个产业学院、10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三是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改革。打造福建版“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泉州品牌,开展一个专业对多个企业“1+N”协同模式的现代学徒制,推进180个“1+X”证书制度试点覆盖主要产业领域。
四是落实泉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积极面向毕业年度毕业生、城乡劳动者等群体开展培训。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统筹调剂多渠道增加教师编制。我市积极协调省级编制部门,争取省级向我市统筹核增中小学教师编制4500个;市、县两级编制部门也缩减调剂其他事业单位编制3774个用于保障我市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用编。2021年省、市、县编办统筹核增的8274个编制优先用于保障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用编。
二是多渠道多方式补充高中教师。2021年全市通过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遴选优秀教师等方式补充在编高中教师243人,编外合同高中教师85人。2022年,为了统筹用好省、市、县三级统筹核增的教师编制,我局下发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泉教师函〔2022〕9号),要求各县(市、区)结合高考综合改革等实际,加大高中教师补充力度要求。同时,简化招聘程序,允许各县(市、区)采用专项公开招聘方式面向研究生、教育部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开展招聘,并首次开展面向2022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是规范编外合同教师管理。2016年6月,我局与市编办、人社、财政联合下发了《泉州市直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规定》(泉教人〔2016〕61号),对编外合同教师的招聘资质、考核管理、职称评聘、工资待遇等进行规范,明确编外合同制教师在评聘职称方面与编制内教师享有同等权利。2017年在此基础上,我局再次下发《关于办理泉州市市直公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聘用及人事代理等手续的通知》(泉教人〔2017〕309号),进一步细化管理,明确编外合同教师的招聘程序、人事代理、合同签订、工资及五险一金办理、岗位聘任及聘后管理等事项。目前,丰泽区、洛江区、晋江市、石狮市、安溪县、台商区、开发区等也均已出台本地的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
四是保障编外合同教师待遇。目前,我市市直、丰泽区、洛江区、永春县、德化县、台商区、安溪县、开发区也已落实新聘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方面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为进一步推动编外合同教师与公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我局下发《关于推进落实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通知》(泉教人函〔2019〕76号),督促指导未实现同工同酬的县(市、区)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推进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教育事业。
领导署名:林长华
联 系 人:郭文娟
联系电话:22762502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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