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261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14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3
泉教函〔2022〕140号
答复类型:A类
吴金笔代表:
《关于“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提升我市乡村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建议》(第1156号)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财政局、国资委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泉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十条措施》等文件,连续实施学前教育提升计划。不断拓宽途径扩大乡村资源供给,优化布局与办园结构,完善乡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21年全市乡村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巩固在85%以上。
一、加大投入,不断推进乡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一)新改扩建公办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201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连续11年将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经过新建、改扩建,目前乡村学前教育公办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2.30%,达到省定要求。
(二)加大财政投入,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健康运作。基础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是以县为主,市教育局将指导县(市、区)教育部门强化措施保障,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完善“以县为主、省、市奖补”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目前我市乡村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预算标准均达到每生每年600元。同时我们将做好项目储备、适时遴选推送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协同做好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工作。
二、规范发展,努力提高乡村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一)出台政策,规范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是乡村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满足乡村适龄幼儿在家门口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我局即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近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印发《进一步完善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保教评估体系》,积极推动指导各县(市、区)在2025年前完成完成办学点的创建和评估任务,让乡村适龄幼儿能够在家门口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示范辐射,促进乡村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在全市建立“市-县(市、区)”“县-镇(乡)”“镇(乡)-村”三级结对帮扶关系,促进城乡、区域和公民办园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全市乡镇公办中心园与449个小学附设学前班(点)建立结对帮扶机制,不断提升学前班的质量。同时培育一批乡村示范园、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开展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精准帮扶工作,提高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
三、完善机制,构建幼儿园队伍建设支持体系
(一)保障发展,提升师资素质。
1.重视乡村学前教师培养培训,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在“十三五”完成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基础上,印发《泉州市乡村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开展乡村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以专题为主的专家讲座、以案例为核心的互动式研讨、以问题为本的研究性学习和以实践为取向的名园访学(含省市示范园)等培训方式。2021年市级培训乡村学前教师135人。
2.推行师资定向培养。我局与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方案》,从2020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我市试行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师范教师公费教育,支持县(市、区)根据本地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与高校联合开展幼儿师范生委托培养工作,通过本土化培养,有效储备本地幼儿师资。
(二)政策倾斜,促进城乡均衡。
1.评聘政策倾斜。统一城乡幼儿园职称比例;乡村教师参评中、高级职称时,对论文、公开课等标准条件降低要求,其中参评高级职称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不作刚性要求;对在乡村任教满25周年、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且取得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含学前教育教师),均落实聘任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起始级别的政策,鼓励优秀乡村教师扎根乡村、服务乡村教育。
2.落实支教制度。要求城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2021-2022学年市直学校(单位)选派2名教师赴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同时接受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师资来市直学校交流跟岗,充分发挥市直优秀教师辐射带动辐射乡村,促进乡村学前教育发展。
(三)严格管理,强化师德建设。坚持师德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在各类评优评先中、岗位聘任中实行违反师德行为零容忍。出台了师德师风文件完善政策,2021年印发《全市中小学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实施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升乡村教师师德师风水平。
下阶段,我们将按照提案中“加强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工作机制”等建议,“十四五”期间,我局将通过监管督导驱动,督促市、县两级财政、教育部门建立不定期会商机制,充分运用国库一体化、中央直达资金监管平台等监管系统,结合教育督导等工作,督促各地保障乡村学前教育经费足额投入、及时核拨、按时支出、规范使用。同时努力提高乡村学前教育质量,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感谢您对我市乡村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系人:俞芳
联系电话:0595-22782220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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