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2-0026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2〕13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3
泉教函〔2022〕139号
答复类型:A类
苏白茹等代表:
《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的建议》(第1213号)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十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通过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扶持力度,依法依规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等措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一、统筹谋划,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一)市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配合有力。“十三五”以来,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市及有关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泉州市教育局联合三个部门开展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资源布局专题调研,结合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家学者等一些意见建议,综合分析研判中心城区人口增长、流动趋势,进一步梳理中心城区现有幼儿园学位供需现状,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心城区幼儿园布局。
(二)保障教育设施用地,控制规划。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依据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成果,结合片区规划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确定教育设施用地布局,并将其作为强制内容进行管理。2020年8月以来,全市组织各县(市、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会同辖区教育部门共同开展基础教育设施评估工作,在现状资源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科学预测教育资源需求,开展教育专项规划工作。
(三)解决无证民办幼儿园办证的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5月,在市政府的协调下,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我市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审验有关问题的通知》(泉教民〔2020〕6号),明确了存量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消防审验解决方案,解决了无证民办幼儿园办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各相关县(市、区)进一步优化办证流程,在属地政府办公室牵头下,教育、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联合审查组,按照“办证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消防审验评估进行联合实地考察和联审联批。
二、多措并举,继续扩充学前教育资源
(一)新改扩建公办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201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连续11年将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经过新建、改扩建,目前鲤城区(含开发区)、丰泽区、洛江区学前教育公办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51.95%、53.87%、52.30%,全部达到省定要求。2022年,全市拟竣工投用幼儿园33所,可新增幼儿园学位1.2万个,切实增加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有效缓解公办学位不足和区域结构性矛盾。
(二)积极挖潜扩增量,开展小区配套园治理。一是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公益性配套服务用房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我市进一步明确配套幼儿园等公益性配套服务用房的建设和移交管理机制,积极推动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二是按照《泉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泉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共摸排出未规划、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问题项目,2020年底已全部治理完成,治理完成率100%。
(三)率先出台政策,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我市2015年在全省率先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2021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指导各县(市、区)落实文件精神。目前鲤城区(含开发区)、丰泽区、洛江区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85.68%、85.87%、89.03%,全部达到省定要求。
(四)集团化办学,发挥示范辐射作用。2020年8月出台《泉州市学前教育“总园+”办园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探索推动优质公办园集团化办学新模式,目前,全市已经建立8个“总园+”学前教育集团项目,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同时在全市建立“市-县(市、区)”“县-镇(乡)”“镇(乡)-村”三级结对帮扶关系,促进城乡、区域和公民办园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五)保障发展,提升师资素质。一是多渠道多方式补充学前教师队伍。优化招聘管理,在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下,通过公开招聘、专项考核、遴选优秀教师、调动等方式,多渠道补充幼儿园教师,2021年全市通过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遴选优秀教师等方式补充新任学前教育教师1271人。
二是推行师资定向培养。我局与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方案》,支持县(市、区)根据本地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与泉州的高校联合开展师范生委托培养工作,通过本土化培养,有效储备师资。三是加强教师培训力度。一方面加强学前薄弱师资专项培训,在“十三五”完成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基础上,印发《泉州市乡村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实施方案》,根据乡村教师特点,强化实践和应用环节,采取互动讲座式、观摩学习式、课例研究式、主题研讨式、诊断指导式、经验分享式、行动研究式等多样化的参与式培训方式,2021年市级培训乡村幼儿教师135人;同时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轮训,助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师德素养、专业理论、实践能力得到提高。2021年市级培训融合幼儿教育教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290人。另一方面扎实推进常规培训,继续开展幼儿园新任教师、班主任、保育员等常规培训,多层次多方位提升幼儿园教师保教水平,2021市级培训幼儿园新任教师、班主任、保育员628人。
三、完善机制,努力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一)地方配套出台重要政策,推动落地落实。201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泉州市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泉州市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十条措施》等重要文件,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有关学前教育的专项政策,进一步加强政策引领,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健康运作。市、县两级政府不断扩大学前教育经费筹措渠道,逐步提高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比例,保障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鲤城区(含开发区)、丰泽区、洛江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预算标准达到每生每年600元。
(三)发布预警,引导家长合理预期。受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全面二孩”、落户便利化政策施行的影响,我市中心市区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问题日益凸显,招生工作面临压力。市教育局通过实地调研、学位摸底预测、召开招生工作座谈会等方式,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积极应对措施。指导鲤城区、丰泽区等妥善处理招生信访问题,稳妥有序完成招生工作。市、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幼儿园缺口较大的幼儿园向社会发布招生预警,引导家长合理预期。
下阶段,我们将按照提案中“加强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工作机制”等建议,通过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多形式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等措施,努力提高公办园占比、提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质量,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系人:俞芳
联系电话:0595-22782220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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